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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师资管理与语言文字科 | 联系电话 |
0479—8264355 |
办理时限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具体工作安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个阶段不少于7个工作日,总计40天。 | 工作时间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确定,每年上下半年各1次,具体开网认定时间以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发布公告为准。 |
办理地点 |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负责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锡林郭勒盟教育局负责高中、中等职业教师和中等职业技术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
申请条件: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锡林郭勒盟的人员。
(二)持有锡林郭勒盟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外盟市户籍人员。
(三)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凭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锡林郭勒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非锡林郭勒盟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在我盟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4.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毕业证书材料通过网上核验的,不用提交;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普通话证。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验证的,不用提交;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扫描件。
6.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属于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和毕业教育实习材料。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体检合格材料。
9.其他材料。申请人需填写《户籍信息登记表》,以便后续核查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认定工作开始后,凡在锡林郭勒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旗县市教育(教科)局认定机构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锡林郭勒盟教育局负责。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请人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中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材料确认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可根据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核材料,开通全网通办地区可提交线上审核材料,详见公告办理材料。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表格下载: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