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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督促其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规范发展,2021年10月26日晚,锡盟教育局、锡市教育局联合锡市市场监管局对锡林浩特地区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对各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招生宣传、教师资质、收退费标准、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对1家机构下达整改意见书,对1家机构下达停业通知书。
盟、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再次强调,一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三部门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的通知(内教办函〔2021〕193号)要求,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在民政局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前,一律不得擅自开课。二是按照10月25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内教办函〔2021〕201号)文件要求,已明确将作业辅导划分为学科类培训内容。对于已获得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托管机构或小饭桌,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作业辅导,则要一律停止该项经营内容。三是按照一点一证(照)要求,在教育部门备案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机构或托管机构,只能二者选其一,如果坚持要持有托管机构营业执照,则教育行政部门将收回其办学许可证。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等部门继续对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校外培训机构,将依法依规对机构和个人进行查处,实施惩戒,对涉嫌刑事诈骗、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将转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立案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