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01165959-9/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
概述: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8-22 17:26:01 | 公开日期:2023-08-22 17:26:0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近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指导意见》起草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3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落实《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结合自治区实际,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们制定了《指导意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需要,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需要。
二、《指导意见》要实现哪些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40%以上的旗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区需要,盟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绝大多数旗县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西部地区前列。
三、《指导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共部署了14项具体任务:一是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强调科学制定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按实际服务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二是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修订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具体标准,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三是打造城乡学校共同体,提出制定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率先实现集团内、学区内优质均衡;四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强调要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增强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强调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平台体系,提供系列化精品化、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的教育教学资源,有效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服务农村牧区、边境地区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六是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强调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从学校违规借调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从经济欠发达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原则上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6年的校长和优秀骨干教师应优先进行交流轮岗;七是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强调要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学习深造、提升学历,积极探索建立新招聘教师在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见习培养制度;八是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强调建立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九是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强调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十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强调建立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两补”政策,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十一是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强调加强教育与民政、农牧、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工作程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和异地申请的便利性;十二是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服务,强调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多渠道配备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十三是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强调要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政策,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十四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强调要将就业教育贯穿大学生在校学习全过程,强化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价位、见习岗位等就业信息,为有需求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和就业帮扶等服务。
四、《指导意见》如何保障主要任务落地见效?
《指导意见》提出3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盟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把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盟市政府作用,制定实施方案,压实部门责任,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提高投入水平,要求切实落实政府责任,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坚持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严格控制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对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编印并发放政策宣传简明读本,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系列解读,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