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教育局组织召开第25次集体学习会议 | |||
索引号:01165959-9/2018-0044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锡盟教育局组织召开第25次集体学习会议 | |||
成文日期:2018-10-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18-10-15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锡盟教育局组织召开第25次集体学习会议
2018年10月12日下午,锡盟教育局组织召开第25次集体学习会议,盟纪委监委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盟教育局党组成员曹海主持会议,盟教育局在家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发表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奋力开创新时代教育工作新局面》。孙春兰副总理指出,刚刚闭幕的全国教育大会,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学习贯彻大会精神,最重要的是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既根植于中华民族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鲜明特征,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教育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们一定要学深悟透,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谋划思路、制定措施,深化改革、破解难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内教督函(2018) 15号)精神,2018年7月份,自治区教育厅组成四个专项督查组,对各盟市的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育信息化、学校安全等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2018年9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从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三个方面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6]154 号)精神,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自治区教育厅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其中主要任务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规范考试招生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
会议传达学习了9月28日盟委书记罗虎在主持召开的盟委2018年第20次委员会会议纪要,重点学习了会上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