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提高 | |||
索引号:01165959-9/2020-0006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提高 | |||
成文日期:2021-09-18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09-18 11:38: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提高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9-18 11:38:10 浏览次数:
近年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做出调整。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并对助学贷款使用范围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已签订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学生,可以根据需要,在最新贷款限额内,申请提高贷款金额。如需提高贷款金额,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进入“贷款提额申请”功能查看有关说明,提交提额申请。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贷款额度在提额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调整和审批后,在“学生在线系统”显示,并以“学生在线系统”显示的审批通过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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