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01165959-9/2023-00002 | 发文字号: 锡教发〔2023〕15号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 信息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
概述:关于对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3-06-07 16:12:28 | 公开日期:2023-06-07 16:12: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对政协锡林郭勒盟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
曙光、杨焱威委员:
您两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锡林郭勒盟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落实措施》《关于建立全盟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锡林郭勒盟实施城镇低保边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救助家庭子女实施教育救助:
一、明确教育救助职能职责。锡林郭勒盟教育局按照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对接与共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精准识别和资助,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资助台帐的职能职责要求,对各个学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脱贫不稳定户子女、孤儿、低保户子女、残疾人子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学生实施扶困助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二、落实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按照上述教育救助的职责要求,锡林郭勒盟教育局落实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措施2022年至2023年春季学期共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623人次,落实资金7178.95万元,保障了各个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上学、完成学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前教育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和我盟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精神,按照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学年3200元、一类幼儿园每生每学年2800元、二类幼儿园每生每学年2400元、其他类级幼儿园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补助保教费,共计落实学前教育助学资金504.54万元,惠及3965人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义务教育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在免学杂、书费的基础上对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我盟将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三类(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至每学年3000元,对非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25元标准实施生活费补助,共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助学资金1208.4万元,惠及29422人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高中阶段教育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普通高中按照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标准补助国家助学金,职业高中按照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补助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500—800元寄宿生补助住宿费,共计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助学资金3984万元,惠及16165人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高等教育方面按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7〕116号文件)精神,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同时根据自治区滋惠计划,按照区内院校500元,区外院校1000元的标准补助新入学大学生交通费,全盟落实高等教育助学金共计1482.1万元、惠及2071人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