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 | |||
索引号:01165959-9/2016-0012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 ||
概述:2015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 | |||
成文日期:2016-10-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16-10-27 16:18:4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15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式,狠抓教学常规,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全盟新建续建幼儿园31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创建自治区一类以上幼儿园10所;6个旗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5%;蒙语授课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1.5%、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5.6%,创建民族教育精品学校6所;中等职业教育职普招生比达到4:6,“双师型”比例达到55%;组织盟级以上师资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组织校长尖端培训30人、名教师尖端培训30人;申报创建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21所,新增标准化学校20所,新增盟级精细化管理达标学校30所。
三、工作任务。按照盟委、行署对教育工作的要求,深入落实“全盟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力争上游,全力推动各项教育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全力落实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任务。盟委、行署《关于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三年的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作出了深入的部署,盟行署与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了教育质量提升目标责任状。各旗县市(区)要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要全力推动目标责任状签订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逐级进行任务分解,确保年内教育质量提升任务圆满完成。
(二)着力提高教育行政干部队伍职业素质。盟教育局带头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干部队伍。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组织对我盟教育系统的行政干部进行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盟教育质量提升工作需要的行政干部队伍。
(三)大力提升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的能力与水平。一是大力抓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选拔部分中小学校长到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建平教育集团脱产学习,通过导师指导、访学、立项研究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同时,强化校长是提升教育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督促校长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教学、抓质量、抓管理上。二是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环节,突出抓好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学科培训、教育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双师型”教师培训等。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培训,启动名师评选工作,抓好名师工作室建设。在全盟统一开展教师业务考试工作,并把考试成绩与教师评优、奖惩相挂钩。同时,通过招聘教师优化教师队伍,年内督促旗县用好教师选聘机制,高质量完成教师招聘任务。组织开展第九批全盟中小学教师教学能手和首届名校长、第二届名师评选活动。
(四)全力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把打造高效课堂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举措,作为课堂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加强课堂教学的巡查、监管、指导,解决课堂教学方法单一和效率不高的问题。借鉴目前正与我们合作的北京、上海专家团队的成功做法,继续在盟蒙中、苏尼特右旗综合高中、东乌珠穆沁旗综合高中、西乌珠穆沁旗第二中学、正蓝旗第二中学、多伦县第三中学等6所中学推行分层教学模式,积极总结经验并适时在全盟加以推行。
(五)发挥好教育质量提升激励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制定教育质量考评奖励的指导意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幅度大的学校及校长、教师进行奖励,切实激发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改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在全盟中小学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从学生发展五大维度(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爱好、学业负担)和影响学生发展的四大因素(学生个体、学校、家庭、社会)进行综合评价。在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的质量评价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七)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监控及督促力度,按月通报进展情况。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积极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和自治区一类幼儿园,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督管理,开展评估,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八)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新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要求,大力推进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年内阿巴嘎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乌拉盖管理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3月旗县上报自查报告,5月向自治区报送自查报告并提出评估认定申请。同时,对2016、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旗县市进行督导检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工作。抓好中小学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建立长期“结对子”及优质学校教师回访教学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九)大力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大力抓好普通高中升学预备式教育,健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改进评价手段,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办学活力,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保障普通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改进培养模式,开展职业生涯教育,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
(十)突出发展民族教育。制定民族教育精品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积极创建民族教育精品学校。加强和改进“双语”教育,努力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加大民族学校校本教材开发力度,推进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校本教材编写、审核和出版工作。开展民族教育对外交流工作,组织部分中小学师生赴蒙古国进行访学交流,同时邀请专家教师来我盟进行学前教育培训交流等活动。
(十一)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积极完成年度中职招生计划。加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指导锡林郭勒职教中心通过国家示范校的评估验收。优化专业体系建设,重新认定盟级骨干专业和民族特色专业。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根据需要聘请“能工巧匠”和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积极参加全区中职学生技能竞赛。
(十二)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认真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小学校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的要求,探索建立对旗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开展试点督导工作。进一步健全督导机构,加强盟旗两级督学队伍建设,聘任新一届盟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学,对新聘任督学和旗县市督导主任进行培训。
(十三)进一步发挥教学研究指导作用。探索适合学校教学实际需求的教研模式,加强教学管理,打造高效课堂。推动落实新的课程标准,切实把新课标的教学理念和基本要求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自治区基础教育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整合教研力量,形成覆盖全盟中小学的教研网络。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教育学会工作,深化教科研改革,提高教研队伍素质,构建学习型、创新型教研团队。
(十四)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校园网络建设,提高师生计算机配备比例和信息化教学功能室配备率,努力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更新教育网络中心资源库,大力推进蒙古文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积极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加大对全盟中小学特别是高中学校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力度,加强对中小学实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全盟中小学实验管理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
(十五)大力推进中小学精细化管理。组织开展盟级精细化管理达标学校检查评估工作,对学校的组织领导、教学常规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办学行为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校园环境管理等8项指标进行评估,继续开展盟级精细化管理达标学校评估工作,并创建一批盟级精细化管理先进学校。大力推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路子,创设蕴藏深厚校园文化的育人环境,发挥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的育人作用,努力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鼓励个性发展,促进人人成才。
(十六)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设立盟级专项经费、旗县自筹等措施,总投入1.5亿元新增标准化学校20所,全盟标准化学校累计达到97所。大力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项目,新建、改扩建农村牧区幼儿园16所。抓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按照自治区批复我盟的“全面改薄”工作计划实施好建设任务。
(十七)抓好以校园足球为重点的学校体育工作。全力实施校园足球发展三年行动,成立校园足球协会,充实校园足球工作队伍,制定联赛规程,开展校园足球三级联赛。开展学校体卫艺“三化三高”工程预评估并接受自治区评估验收。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测试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大力抓好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举办全盟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及篮球、排球、毽球和蒙古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促进学校课余体育活动的开展。
(十八)突出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开展“2015学校安全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保证校园安保队伍稳定、高效。积极推进学校“平安锡盟社会治理数字化工程”,确保所有学校视频监控设备达到“工程”要求标准,并与当地公安联网运行。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常规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督促学校做好新生入学安全体检档案。落实最后一节课教师一分钟安全提示规定等要求。
(十九)积极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和质量。深入落实“锡林郭勒盟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德育师资培训力度,举办三期德育工作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接受培训人员的作用,进一步抓好“道德讲堂”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德育宣讲、专家驻校指导、教师现场培训、学生拓展培训、盟内外学校互动交流、德育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盟中小学德育工作。
(二十)落实各级各类助学政策。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审核评定工作。做好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次性资助工作。指导各旗县市(区)开展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按时支付生源地助学贷款贴息金和风险补偿金。组织对学前教育保教费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特困学生学习用品补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对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卡办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十一)积极推进汉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三类城市评估工作,并适时开展城市达标评估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对第五批自治区级“示范校”创建的指导工作;对盟级“示范校”进行复查评估,实现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和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书写、诵读活动,进一步扩大师生参与面。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提升测试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十二)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启动全盟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巩固和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抓好整改,狠抓系统行风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加强教育系统政治纪律建设,深入推进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开展教育系统党建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教育助学资金和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对师德师风、教育招生、教辅用书订购、考风考纪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