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9-9/2020-00067 | 发文字号: 锡署办发〔2022〕73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2-05-2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05-24 20:26: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行署2022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全盟教育现代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盟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成就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全盟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主题系列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抓手,在全盟教育系统开展了“育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师德师风教育。
教育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盟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较“十二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为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较“十二五”末提高6.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9%,较“十二五”末提高0.8个百分点,职普招生比达到3.5:6.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4.6%,较“十二五”末提高11.5个百分点。
教育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十三五”期间,持续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1所,增加学位12330个,有效缓解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全面改薄”为抓手,投入5.25亿元,改造薄弱学校66所,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了标准化;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中、高职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分别达到90%和96%以上;高等教育稳步发展,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开设中高职专业87个,较“十二五”末增加专业14个。
教育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两轮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制定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开展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思政课、家长学校和《教育有方》栏目作用,持续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改革。
教育公平得到充分保障。“十三五”以来,积极推动教育资源配置向苏木乡镇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13个旗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认定。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体系,累计投入助学资金6.5亿元,惠及学生125万人次。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盟教育经费总投入192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5倍。累计投入4亿元,用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教育”,“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实现全覆盖,“同频互动课堂”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师生注册比例分别达到99%和95%。进一步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末,全盟小学专任教师专、本科率分别达到99%、76%,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和研究生率分别达到92%、4%,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率分别达到13%、4%。发挥名校长、名教师带头引领作用,创建盟级名校长工作室4个、名师工作室27个。全面开展各级各类校长、教师、教研员培训工作,五年累计开展盟级以上培训25534人次。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盟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招生人数占到普通高中招生人数的53.6%。锡林郭勒职教中心进入国家级示范学校行列,3所职业学校进入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行列,1个专业被列入首批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创建自治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个。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奖励569项、创新创造创业和社会活动(实践)受到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者1029人次,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46%和38%。
(二)存在问题
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有待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与先进盟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并且盟内地区间、校际间不均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衔接还不够紧密。
在教育保障能力方面,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尚不能完全满足幼儿入园需求;个别旗县学生流失严重,锡林浩特市等地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位较为紧缺。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义务教育教师本科率、高中教育教师研究生率整体偏低;校长队伍的办学治校能力、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教研员的教学研究指导能力还待提升;教师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问题仍然存在,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专任教师数量不足。
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面,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还需深入,管办评分离工作还需深化,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还有待提高,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教育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教育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发展形势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看,随着基础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阶段,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进入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向教育强国迈进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使命。面对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样化,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加快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具个性的终身教育体系尤为迫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教育触合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日益增强,学校形态和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优先发展教育,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从自治区看,“十四五”时期,是内蒙古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确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出了新要求。自治区提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统筹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等重大部署,亟需实现教育体系与科技体系、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的有机衔接,加快提高教育事业尤其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区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加快对教育资源供给提出新要求,亟需补齐短板与做强长板同步、区域统筹与城乡融合同向,更好发挥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作用。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六稳”“六保”等决策部署,亟需创新教育发展思路举措,以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从全盟看,“十四五”时期,我盟也处于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奋力谱写现代化锡林郭勒建设新篇章。盟委、行署提出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全力打造服务全区、全国的清洁能源产业示范区,全力打造牧区振兴示范区,加快实施“科技兴盟”行动等等重大部署,更加需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同时面对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样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尤为迫切。
综上,未来几年,我盟教育事业仍将处于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必须从锡盟实际出发,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教育改革,统筹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力争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区中等偏上行列,谱写锡林郭勒教育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培根铸魂、启智润心”育人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出发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始终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
坚持优先发展。突出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地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需求,推进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
坚持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教育结构更加优化。各类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体系更加完善,学习型社会建设进入新阶段。
教育质量显著提高。现代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显著提高。
教育公平充分保障。城乡、区域、学校办学条件差距进一步缩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全覆盖,优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建成,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标准、监管、评价、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章程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备,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
学前教育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3% |
95%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92% |
≥92% |
|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73% |
≥75% |
|
义务教育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 |
≥98% |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率 |
—— |
25% |
|
高中教育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5.9% |
≥97% |
特殊教育 |
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
94.6% |
95% |
师资队伍 |
义务教育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教师比例 |
82% |
87% |
普通高中研究生毕业教师比例 |
10% |
15% |
|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
59% |
70% |
|
人力资源开发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8 |
优于全区水平 |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发挥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的作用,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中小学专题教育读本,落实“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堂。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铸魂育人首位,引导广大师生听党话、跟党走。用好“四史”学习读本,充分挖掘网上网下、课内课外蕴含的丰富教育元素,引导学生学思践悟,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构建爱国主义教育长效机制。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展《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以锡林郭勒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为契机,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手拉手心连心,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教育活动,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 “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守望相助理念深深扎根心中。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在幼儿园实施“童语同音”计划,开展“立德育苗”活动,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课,并在各学科教学中有机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内容;在职业院校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在学入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形成丰富成果。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校园成果基础,全力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校。
(三)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1.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和评估评价各环节,实现学前儿童学会国家通用语言、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初中毕业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中毕业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标。持续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5年全盟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通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园)评估验收,示范校(园)占比达到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20%。
2.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纳入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普通话推广相结合,聚焦农村牧区,助力乡村振兴,提升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和“经典润乡土”计划,开展“家园中国”中华经典传承推广等系列活动。
3.坚决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落实《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涉及高考的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卷。
4.强化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学保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暂行)》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通过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支教交流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教师队伍,确保数量充足、素质过硬。通过业务培训、结对共建、普通话培训测试等方式,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教学能力。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和学生、家长的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免费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高学业水平。切实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和应用能力,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经典诵读”“书香校园”“诗歌朗诵”等活动,丰富课外阅读内容,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写作兴趣。常态化开展学情分析、教研指导和质量监测,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完善大中小学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
1.完善一体化思政工作格局。加强思政课一体化设计,以实施“五个一批”项目(推出一批优质思政课程、培养一批优秀思政课教师、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创建一批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优秀人才)为抓手,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思政课建设,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科学定位思政课目标,引领思政课教育教学创新发展,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强化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教职工全员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完善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思政课教师和班主任的骨干作用,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教育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以及“特色大课间操”“家长学校”“道德讲堂”等特色课程创建,深入挖掘学校文化内涵,推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文化建设,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教育活动,持续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红领巾爱学习”网上系列队课学习,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理论学习思想性、亲和力、实效性。
2.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指导中小学校实施“一校一案”落实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举措》,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好党史的立德树人重要作用,推动党的历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社会更好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推动课程思政各学段全覆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各学科德育目标要求,加强教材研究与创新,指导教师深入钻研教材,广泛挖掘课程本身的价值教育元素,准确把握价值教育与学科知识教育的融合点,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名家名师等优质思政课的数字教育资源共享。
专栏1:立德树人项目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推进各民族学生同校共班,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共学共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到2025年,创建盟级示范学校(幼儿园)比例达到100%。 2.“教师思政”行动。开展教书育人楷模、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 3.打造一批思政课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到2025年,建成6个思政名师工作室。 4.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到2025年,创建盟级文明校园90所。 |
(五)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1.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学生思维发展,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做法。加强实验教学和科学教育。
2.加强劳动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开足开好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全面落实“每周一节劳动教育课、每月一个劳动实践日”,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帮助孩子每年有计划地学会1—2项生活技能。充分利用现有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和资源,建立一批学工、学农和服务性劳动基地,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价值,到2025年,全盟劳动教育试点学校达到30所以上。
3.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聚焦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学生每人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方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推动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改革,构建学校经常性体育竞赛制度。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盟性中学生运动会。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学前教育阶段开好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等艺术课程,保证每周小学开设4节、初中开设2节美育课;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选择性;职业教育坚持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将中小学生学习艺术类课程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每年举办一届全盟性中小学艺术节。加强中小学校与文联、艺术团体、民间团体等机构的合作共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美育学科专业教育,培育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学校美育实践基地。
4.大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健康素养。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构建“政府支持、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养成日常良好卫生习惯,塑造健康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清洁美好的校园环境。完善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每学期开展两次视力筛查。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工作。
5.推进法治、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深入开展教育普法工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服务支持作用,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积极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坚决制止学校餐饮浪费。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创新,将国防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各类教育课程,依托优质特色中学开展少年军校和国防特色教育示范校建设试点,拓展丰富学校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
专栏2: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项目
1.美育提升项目。改进学校美育课程教学,严格落实课程标准。不断丰富学校文化艺术等美育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全面加强学校美育评价机制建设,统筹各方力量完善校园内外资源共享机制。 2.“七个一”工作。在中小学全面推行开展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每周一节特色体育课;隔周一节书法课、每班一个合唱团,每周一次合唱活动;每周一节劳动教育课,每月一个劳动实践日”等“七个一”素质提升活动。 |
(六)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1.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统筹发挥校内外自然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科技资源、国防资源和企事业单位资源的育人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探索中小学社会实践、特长培养、研学旅行等与社会力量合作模式,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强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开展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教育观,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建立社区支持体系,构建社会各方资源协同的工作网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强化科学系统培训,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在盟旗两级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增设家庭教育专职教研员,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加强对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指导,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好亲子关系建立、创新思维培养、职业启蒙引导等工作,家校协同落实好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要求。拓展网络和新媒体家庭教育服务功能,依托政府部门、学校、社会机构等积极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1.落实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方向,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加快推进28所城镇和农村牧区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保证有需要的苏木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适时调整和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按照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数,配足配齐教职工。
2.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贯彻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树立科学保教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监管,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安吉游戏”推广试点园、幼小衔接试点园(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盟旗教研机构和幼儿园三级学前教研体系,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依托国培、区培项目平台和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开展幼儿教师全员培训,提升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占比。
专栏3: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1.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新改扩建城镇和苏木乡镇公办园28所。 2.适时调整和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接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民办幼儿园过高收费。 3.开展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到2025年,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14所。 4.继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盟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估认定和复评工作,到2025年,60%的民办幼儿园通过盟级评估认定。 5.分层次对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幼儿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参训率达到100%。 6.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到2025年,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的旗县市(区)达到60%以上。 |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优质均衡配置资源。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考虑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加强学位紧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保证学位供给。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软件办学水平,通过送教育下乡、跟岗培养、城乡互动、校际合作等形式,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落实办学基本要求,推进乡村教育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按照《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办法》确定的评估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提升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确保优质均衡创建规划地区在达标年度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2.优化政府保障水平。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保障教师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落实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校际间的正常合理流动。落实就近入学、划片招生、阳光分班及中考招生相关政策,促进生源均衡。完善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同在公办学校就读。
3.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实施备、教、学、评一体化教学,持续打造高效课堂。在小学四年级和初中八年级开展学生学业发展质量监测,以三年为监测周期,力争学生学业表现达到并保持良好以上水平。
4.持续推进“双减”工作。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针对不同兴趣爱好、不同水平的学生,提供分类、分层的个性化课后教学服务,对学习困难的学生重点做好辅导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求知空间,满足“学饱”要求。以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为核心,每天安排1小时左右的自主学习、自主作业、自主阅读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坚持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
5.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统筹规划和条件保障,逐步建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加强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建设特殊教育融合幼儿园,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作用,为更多残疾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开展盟级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示范课展示交流活动,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和课程资源建设,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为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专栏4:教育质量保障专项行动
1.以人口增长地为重点,新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5所(小学2所,初中3所),预计新增学位5940个。 2.持续改善寄宿条件,改建寄宿制学校2所,不断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 3.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专项计划。旗县市(区)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教师的20%。 4.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验收的旗县市(区)达到25%左右,其中2022年镶黄旗通过验收、2024年阿巴嘎旗通过验收、2025年苏尼特左旗通过验收。 5.实施全盟教育系统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通过开展精细管理专项行动,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改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作风,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校园环境洁美、文化氛围浓厚、学生行为规范、队伍素质优良、课堂教学高效、后勤服务优质、办学水平提升”目标。 6.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从2021年开始,定期对学生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
(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
1.坚持分类发展。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统筹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支持改扩建校舍、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确保普通高中大班额不反弹,杜绝大规模学校。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试点,探索普通高中培养模式多样化、课程多样化途径,引领普通高中从分层发展走向分类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改革创新,引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综合高中、学科特色高中、普职融通高中等不同方向发展。落实管办评分离,给予普通高中学校应有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
2.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按照高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选课制和走班制。持续推进锡林郭勒盟与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办学事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采取合作办学或共建等形式与薄弱高中合作,整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推进教学手段和模式创新,探索信息时代教与学的新模式,发展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潜能。
专栏5: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工程
1.全面加强旗县市(区)高中建设。加强盟级统筹,深化改革创新,补齐办学条件短板,规范招生管理,优化教师配备,着力破解旗县市(区)高中发展困境,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带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造计划。加大学校普通教室、机动教室、选修课教室等必备用房建设力度,满足使用新教材和学生选课走班需要。 3.全面推进选课走班制。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确保教育教学有序实施。做好高考改革,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盟所有普通高中同步推行选课走班教学。 |
(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1.完善现代职教体系。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双高”建设,构建中高职衔接、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职教育为基础的职业教育体系,打造“职教锡林郭勒”品牌。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创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争取“3+2+2”中高职本科贯通培养项目,完善定向培养、联合招生、“3+2”合作等办学方式,多途径扩大高职规模。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实施第二轮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双优”建设,探索职普融通试点,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2.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以市场需求、服务产业、促进就业为导向,发挥锡林郭勒职教集团平台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主动参与实训基地、产业融合协同中心、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开展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引导企业设立学徒岗位。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支持校企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资金设备和人才资源等要素深度合作,在联合招生、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习实训、质量评价、协同科研攻关等方面深度融合、协同育人。
(五)完善服务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衔接机制,构建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推动职业学校进一步开放办学,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服务。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鼓励职业学校为进城定居农牧民工、产业工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开放大学发展,提高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质量。建立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推动社区教育向基层、向农村牧区延伸。
五、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到学校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各环节,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秉承立德树人、德育为先,以爱为核心,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做学生锻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在教书育人伟大事业中实现人生价值、绽放绚丽光彩。挖掘师德优秀典型,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和媒体宣传等手段,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2.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建立科学完备的教师招聘标准和程序,落实师德第一标准,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严格考核评价,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考评结果作为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依规依纪查处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德法并举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加强教学能力建设
1.强化教学技能培训。完善教师技能培训制度、保障制度和激励制度,构建五级培训体系,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要求。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根据全盟教育教学实际,结合一线教师需求,聘请业内专家和权威进行高效、精准培训。加强培训绩效的考核评价,建立培训学分与教师管理结合机制,营造有利于教师持续提升教学技能的教学环境。
2.发挥名师引领作用。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名师工程,发挥名师工作室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定期为教师上示范课。建立新教师与骨干教师结对机制,通过师带徒、跟岗学习、课堂展示、现场指导等,助推青年教师成长。完善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机制,引导教师通过科研立项、学习考察、社会兼职等途径,了解社情民意和社会需求,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提高综合能力。
(三)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以盟旗两级教研员及学校学科组长、骨干教师为成员,建立名师工作坊,构建盟旗和学校、教师四级帮带联动教研机制。以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推广等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组建学科研究团队,着力破解制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提升中小学课堂效率。强化校本教研,指导学校健全校本教研制度,规范校本教研活动,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发挥盟旗两级教研机构作用,定期开展学段或学科视导活动。积极开展与教研先进地区结对共建。加强教师基本功等专业技能比赛培训,挖掘和培养基本功过硬的青年教师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基本形成盟旗和学校三级联动的教研工作体系,建立以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
(四)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1.加强校(园)长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校(园)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选任程序,落实好校(园)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赋予校长更多办学自主权,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完善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卓越校(园)长培养计划”“中青年优秀校长培育工程”,到2025年,培养一批在全区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园)长”、盟级名校(园)长、旗县级骨干校(园)长。建立后备校(园)长人才库,储备一批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梯队结构。建立名校长引进制度,公开引进一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类)的校长,获得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草原英才等省级人才称号或其他相当层次荣誉的校长及地市级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等,并落实相关待遇。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和准入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实行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职称评聘向一线教师倾斜,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夯实新教师队伍专业基础,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建立优秀教师引进机制,多渠道引进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正高级职称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等,提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引进比例,并落实相关待遇。提升全盟教师学历水平,到 2025年,力争全盟幼儿园教师大学专科率、小学教师本科率、初高中教师研究生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3.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盟旗教研机构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有条件的地区应分学段配齐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鼓励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一线优秀教师通过选拔进入专职教研员队伍,选聘一批熟悉学校情况、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研员。建立完善的教研培训体系,重点围绕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改革、课标教材、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考试命题与评价、课题研究等开展全员培训,到2025年,建成一支基本满足学科建设需要、年龄结构更加优化、职称和学历结构更加合理、教研能力和教学指导水平更高的教研队伍。
4.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课程等情况,统筹调配使用编制,实现动态管理。积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5.配强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师。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数量和比例,通过公开招聘、个别选调、临时聘用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分步骤配齐配强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师,满足开齐开足开好课程的需要。
6.加强农村牧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国家免费师范生计划和自治区“免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拓宽农村牧区教师补充渠道。完善农村牧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多渠道组织教师到师范类高校、教科研机构和区内、盟内名优学校以及发达地区学校跟岗培训。
专栏7: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程
1.实施优秀人才从教工程,为全盟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引进一批高层次在职优秀教师和优秀应往届毕业生,并按照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2.开展音体美教师专项计划。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开展城乡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摸底工作,精准引进和招聘一批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满足开齐开足开好课程的需要。 3.开展领航校长、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自治区级领航校长5名、卓越教师35名。 4.实施教育系统“双百培育工程”。培养盟级名校长30名、名教师70名。 5.配齐配强学科教研员。适当增加教研员编制,引进和遴选一批专兼职教研员,落实每人每年3万元教研经费标准。 6.建设教师工作坊,形成盟、旗、学校三级联动的教研机制。 |
六、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建立“评价内容多维、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法多样、评价结果多用”绩效评价体系,多角度、多形式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区域教育发展成效、学校办学成果和教师工作业绩,以科学的教育评价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关注教学过程,注重由讨论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所导致的教学结果。探索以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各方面进步幅度评价学校新的评价方式,强化以日常教育教学目标落实为依据的过程评价。重视非预期结果,将评价视野投向师生教学经验领域,及时肯定有价值的教学结果,促进师生教学积极性提高和教学成果持续涌现。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树立“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是学习的基础、学习能力的基础、创新创造的基础”理念,把握课堂教学改革的根本,引导鼓励广大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注重核心素养培养。坚持教学相长,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及选课走班制等教学组织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提高教学设计的科学性。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主动把学习、观察、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学习兴趣。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自主探究。综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各类学校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为主”政策措施;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继续落实优质普通高中统招和分招相结合招生政策,开展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行职业教育分类招生制度,实行中职招生网上录取和注册入学制度;推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实行中职“3+2”对口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制度。
4.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开展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双向交流制度,提升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常态化开展“无证园”治理,建立和完善民办幼儿园风险防范机制,促进民办园依法依规办学。
专栏8: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专项工程
(二)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1.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开通教育专网,建成锡林郭勒教育云平台,持续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推广应用,在校园管理、学生学籍、学业监测、教师档案、课堂创新、集体备课等全部实现信息化,力争到2025年数字校园实现全覆盖。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用好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教育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推进“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服务供给;加快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农村牧区,通过信息化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开展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为支持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全员培训,到2025年初步建立学生成长进步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电子档案并逐步服务于教育决策和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常规教研与网络教研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加强网络教研室和同频互动教室建设,实现常规教研网络化、网络教研常规化。
专栏9: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专项工程
2.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中蒙区域教育合作交流,扩大蒙古国来锡盟的留学教育规模。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连续三年入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和“亚太职业院校50强”为契机,联合企业“走出去”协同办学,建设“鲁班”工坊和援外培训基地。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创新人文交流方式,扩大与境外青少年学生交流。
3.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落实过渡期内“四不摘”要求。落实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政策,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提高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水平。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农村牧区学生营养健康。完善常态化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农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利用京蒙协作教育项目、高等师范院校合作项目等,强化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合作。
(三)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基础,制(修)订《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党群、队伍、教育、教学、学生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制度体系,明确方向目标、路径措施、考核评价及结果使用,为学校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2.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设置,充实教育督导力量,保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完善督学准入制度,选好、配好、用好督学队伍。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督导流程,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宿舍住宿安全以及消防、用电用水、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长效化、常态化抓好校园安全。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身心发展,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支持中小学校建设健康教育管理中心,加强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自我保护等安全意识,完善突发情况日常演练和应对机制,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1.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盟旗两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各类教育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严格执行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牧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政府、社会、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确保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按规定足额征收,专项用于教育发展。完善教育收费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
2.优化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教育经费使用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转移,并向农村牧区和薄弱环节倾斜。适度强化盟本级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以政府投入为主,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经费投入机制。树立“教学中心”思想,财务预算向教学单位倾斜、向教师培养培训倾斜、向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倾斜,确保教育经费使用于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于教育质量提升。
3.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创新审计方法,形成内部监督合力。积极推进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强化教育部门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信息共享,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资助。开展诚信、感恩等教育活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相结合的资助育人机制。
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1.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全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党组织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建立健全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的有效机制。各旗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育工作,政府(管委会)要落实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教育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盟旗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始终坚持育人方向,统筹谋划,强化日常调度、工作督导和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二)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全面推进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制定党组织书记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建立健全教育团工委,加强对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2.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开展“提升育人能力,争当锡林郭勒树人先锋”党建品牌活动,制定教育系统“最强党支部”规范化参考标准,实施“对标创先”行动,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最强党支部”建设。创新党建载体,开展党建示范学校、德育示范学校等创建,促进中小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完善学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健全教育理论学习和培训制度,建立“教育理论政策”加油站,广泛开展“党建书苑”阵地建设,打造党员“红色充电站”,建立理论学习积分银行等学习考核体系,推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推动具备条件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立业余党校,加强教育引导,开展入党启蒙教育。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以优秀青年教师、思政课教师、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健全完善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双培养”机制。
八、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一)健全责任分工和协同机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职责动态调整,建立从宏观到微观、从计划到执行的完整责任体系,健全科学分工、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对规划确定的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强化年度计划和规划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规划实施开展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分任务、分阶段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规划部署,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规划实施作为督促检查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重要内容。
(三)完善宣传奖惩机制。适时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情况,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和学习借鉴,大力推广区内外先进经验,把好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健全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约谈和问责机制,全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