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 | |||
索引号:01165959-9/2016-0005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 ||
概述:2011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 | |||
成文日期:2016-10-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16-10-27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11年全盟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各地教育部门要抢抓历史机遇,加快教育发展,为“十二五”教育事业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一、总体工作要求
2011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认真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增强教育服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任务
——学前教育。学前三年(3-5周岁)入园班率达到65%,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整体办园水平进一步提升,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1所、自治区一类甲级幼儿园3所。
——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两基”巩固提高新的指标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加快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积极创建自治区“双高普九”旗县和年度教育工作优秀旗县。
——高中阶段教育。认真落实自治区优质高中建设标准,加大薄弱高中改造力度。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000人,职普招生比达到3.7:6.3,在校生达到1.1万人,中职就业率达到90%。三年制高职招生2380人,全日制在校生达到6400人,高职就业率达到90%。
——民族教育。全盟蒙语授课学前三年(3-5周岁)入园班率达到7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蒙语授课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9%,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教师教育。年内组织盟级以上教师培训3000人次,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6.7%,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87.2%,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达到82%,小学专任教师专科率达到90%,同比分别提高1、1.59、4.28和1.87个百分点。
——标准化学校建设。全盟30%的中小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汉语言文字工作。2个旗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规划纲要,实施教育重点项目工程和改革措施。
1.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组织实施我盟即将出台的“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配套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项目工程和改革措施,制订具体的工作举措,确保重点项目工程和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二)全面提升普及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按照自治区要求,对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实行公办体制,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建设一批民办幼儿园,确保到2013年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基本满足入园需求。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人口较少的地区全部实行学前教育公办体制,盟财政对旗县所在地新建的标准化幼儿园给予每所不低于100万元的补助。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各地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制订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措施,保障民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对于新建的标准化民办幼儿园实行建设用地划拨、税收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一次性投资较大的民办幼儿园由旗县市(区)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3.加快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认真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自治区“双高普九”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抓好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推进素质教育等工作,以缩小校际间差距、加强学校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解决择校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等为重点,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依托教育城域网的建设,着手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旗县市(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4.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大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抓好“统招”、“分招”和网上填报志愿、学籍管理等工作,努力保证普通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学籍管理的科学规范。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改,督促指导各地、各学校落实好《关于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课程安排指导意见》、《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会考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加强对普通高中指导和管理,力争锡盟蒙中、锡盟二中、锡林浩特市六中通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复审,同时督促指导其他普通高中加强建设和管理,为申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做好基础性工作。
5.关心支持残疾人教育。健全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切实办好锡林浩特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抓好中小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开展适龄残疾少年儿童调查统计和随班就读教学巡回指导工作,组织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三)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发发展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职业教育。
6.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以盟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中心城市职业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加强10万人口以上地区的职教中心建设,并科学合理地适度提高其他地区综合高中的职业教育比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盟财政对获得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民族特色学校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民族特色学校的给予20万元奖励。
7. 继续实行中等职业学校不设门槛、一年多次招生制度。继续开展农牧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生产服务一线职工、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进行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使其掌握所需的技能。
8. 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做到按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使学生既能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又有一技之长,既能顺利实现就业,又能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
9.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盟里将继续争取上级项目支持,项目地区要足额落实国家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配套建设经费。盟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未获得上级项目资金的职教中心或综合高中的新建专业给予补助。旗县市财政对学校新建专业的投入不低于50万元,用于购买基础实训设备和专业教师培训。经评估合格的专业,盟财政从专项资金中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补助。
10.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将全盟所有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进行轮训,特别要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急需专业课教师培训工作。鼓励专业课教师考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尽快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外聘专业教师多的特点,建有自治区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独立设置职教中心的旗县市,要每年安排不低于15万元的外聘专业教师补助经费。
11.继续深化与区内外职业院校的合作,推进职业学院与盟内中等职业学校和综合高中的联合办学工作。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的优势,积极与有关部门、企业联合开展各类短期培训工作。
12. 启动高中后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我盟未考入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职业学院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培训,保证其就业水平与职业学院高职毕业生相当,促使这部分学生在城镇稳定就业。
13.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精神,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落实政策措施,确保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
14.深入落实民族教育各项优惠政策,巩固完善“两主一公”办学模式,实施好我盟蒙语授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免费教育政策。
15.启动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积极扩大优质民族教育资源,保证民族中小学达到当地同级同类学校优质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较好、民族教育比重较大的地区,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其他地区的专项资金额度也要充分体现出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的要求。
16.进一步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深化“双语”教学,抓好蒙语授课普通高中“三语”实验班工作,开展“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和“蒙古语文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工作。
17.加强民族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培训及挂职学习工作,不断提高民族学校校长队伍整体水平和“双语”教师教学能力。
18.落实朝阳市蒙文教师在我盟民族学校培训工作。
(五)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9.实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方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诚信教育。
20.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义务教育要注重学生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克服应试教育倾向。高中阶段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大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职业教育要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21.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转变校风、教风、学风,使师生遵章守纪,文明素质不断提高;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使校园处处体现教育的熏陶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育人环境。
22.坚定不移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中小学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及其责任人,努力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3.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启动实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三化三高”工程。配齐音体美学科教师和卫生专业人员,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大力推进风雨操场(体育馆)和塑胶体育场地建设。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艺2+1”项目,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开展丰富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举办第十五届全盟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24.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全盟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校园网基本建设,实现所有终端设备互联互通,并逐年完善、升级校园网的各项功能,以实现教育教学资源的高度共享。升级教育城域网主干线带宽容量,提高信息化教育资源传输能力。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特别要注重开发和引进蒙文教育资源,改善蒙文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加快普及终端设备,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教与学活动中的应用。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加强教育信息技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健全盟、旗、学校三级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六)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5.建设高素质的教育管理队伍。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能够适应新时期教育管理需要的知名校长和优秀班主任队伍。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理顺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长选任条件、程序,全面实施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制度。启动旗县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试点工作,在今年西乌旗被列为自治区级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将多伦县列为盟级试点,其他地区从2014年全面推开,以此促进农村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校长队伍素质的提升,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管理水平的均衡发展。
26.推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活动。继续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薄弱学校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切实保障教师权益,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27.继续深入开展普及性培训。研究制订2011—2015年全盟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将师德教育纳入各类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小学学科培训、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加大对盟内教师培训机构的指导,提高培训者素质。
28.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教研的研究、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努力形成适合我盟基础教育工作实际,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符合学科教研规律的教研体系和运行机制。发挥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学科教学研究活动。抓好全盟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加大实验教学指导力度,开展实验教学检测工作。加强高中学校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启动全盟“中小学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继续完善和充实教研机构建设,在加大硬件投入的同时,使人员配备、教研员素质、经费保障等方面更趋合理。
(七)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29.积极争取和实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等各级各类教育建设项目,不断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0.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抓好三年规划任务后续阶段的各项工作,未开工的项目要在2011年8月底前全部开工,在建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1年底校安工程三年任务的完工率达到95%。
31.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全面解决学校存量危房问题,实现县域内基本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配套完善,补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设施、设备,下大力气均衡配置设备、图书、教师等资源。
32.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开展自治区学校管理先进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配齐专业保安人员和视频监控系统、报警设备及必要的防范器材。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经常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学生安全。
(八)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3.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制度。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根据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盟教育发展需求,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和投入的同时,围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设立专项经费。2011年,盟本级财政设立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700万元、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民族教育发展引导资金100万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补助资金100万元、教师培训经费180万元、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200万元、标准化学校建设(校安工程)资金2000万元、助学资金2600万元和高等教育专项补助资金600万元等专项经费。提高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经费标准,使每年师均培训经费逐步达到2000元,其中民族学校师均培训经费逐步达到2500元。要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34.扎实开展教育助学工作。落实各级各类教育助学政策,完善我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体系。义务教育实现高标准的免费教育,在国家、自治区实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杂费、免书费、免住宿费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的基础上,2011年实现高标准的免费教育,免除中小学生作业本费,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学习用品费,实现义务教育“四免两补”。高中阶段实现高标准全覆盖的免费教育,在落实上级高中助学政策的基础上,对全体高中学生免学费、免书费、免住宿费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实现高中阶段教育“三免一补”。继续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探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长效机制。
35.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围绕全盟教育事业重点项目工程和改革措施的贯彻实施及全国中职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包括全区各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试点、全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试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加强4旗区教研机构建设的督查指导,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的督导评估。以落实教育督导责任为抓手,试行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举办督导工作业务培训,做好新一届行署教育督导团督学的换届工作。
36.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行业指导检查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先争优成果。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加强普法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大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为学校的稳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地区活动。切实加强各类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加强教育内部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7.积极开展汉语言文字工作。继续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多伦县、正蓝旗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启动阿巴嘎旗和苏尼特左旗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继续推动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学校师生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诵读经典、书写经典比赛活动。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全盟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普通话水平进一步提高。
38.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教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热点问题的释疑解惑工作,特别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做好社会舆论的引导工作,努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