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教育局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 | |||
索引号:01165959-9/2023-00068 | 发文字号: 锡教办发〔2022〕28号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 ||
概述:锡林郭勒盟教育局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 | |||
成文日期:2022-03-23 16:47:32 | 公开日期:2022-03-23 16:47:32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
锡教办发〔2022〕28号
关于印发《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盟直各学校、直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锡林郭勒盟教育局《2021年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本地区、本单位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2年3月23日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2022年教育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教育“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今年全盟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培根铸魂、启智润心”育人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优布局、促公平、补短板,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思想引领,在提升党建质量上创新突破
1.切实把牢政治方向。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建立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中小学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持续下功夫求实效。巩固深化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全面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
2.规范学校基层党建。加快推进基层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党建有关要求明确纳入民办教育机构章程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五化协同、大抓基层”为统领,持续推进“党建示范学校”创建和最强党支部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地各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1次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和隐患排查,切实抓好研判预警,有效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净化网络空间。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提升保密工作意识。筑牢“三微一端”等阵地,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群体,敢于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守好校园意识形态主阵地。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完善追责问责制度,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常态化监管,突出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重点整治,助推全盟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二、坚持立德树人,在践行五育并举上创新突破
5.统筹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落实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我盟出台的任务清单,干部、教师、青少年三个层面培训教育实现全覆盖。推进“强基固本、明德启智、同心共筑、以文化人”四大行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融合,在学科融入、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形成丰富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总结“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经验和成效,宣传推广优秀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师生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6.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落实“大思政课”专项建设行动和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各项任务,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切实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着手实施“五个一批”项目(推出一批优质思政课程、培养一批优秀思政课教师、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创建一批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思政工作质量。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着力提高思政课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宣传展示思政课教师和班主任基本功活动优秀成果,增强中小学思政课吸引力感染力。
7.不断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指导意见》,提升环境育人水平。以开展“文明校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以及“书香校园”“家长学校”建设等为抓手,推动“一校一品”文化建设。按照“突出重点、讲求方式、把握节奏”的原则,常态化开展校园文化阵地排查整治,积极稳妥做好校园文化“纠偏正向”和“加减法”工作。创建文明校园15所以上、建设盟级书香校园实验校10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达到30%以上。
8.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制定《锡林郭勒盟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举办全盟校园足球、传统项目等阳光体育比赛以及第十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首届中小学生线上班级合唱比赛等美育竞赛活动,带动全盟体育美育活动的开展。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坚持“家校社”协同,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贯通中小学各学段的“劳动+”协同实施机制,新增劳动教育试点学校5个。推进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和健康内蒙古中小学促进专项行动,研发和推广我盟体质健康分析软件,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较2021年至少下降0.5个百分点。
9.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德育骨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示范培训。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加强心理健康的监测、排查、教育、干预、治疗等全流程工作,配齐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制定《锡林郭勒盟推进家庭教育五年实施意见(2022-2026年)》,力争“十四五”期间每个旗县至少建设一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落实教育部门领导联系学校、学校领导联系年级、教师班主任联系学生及家长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家访活动,每学期与家长面对面交流实现全覆盖,将推动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10.持续抓好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工作。认真执行《锡林郭勒盟落实<关于巩固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整改成果,做深做实做细有关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加强教研指导、结对帮扶、师资培训等,全力提升教学质量。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高中一年级(中职一年级)全部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工作,确保推行使用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方案》,全面实施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准入制度,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至少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持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园)、示范校(园)创建工作,完成所有公办学校(园)达标校(园)评估验收,民办幼儿园达标园创建至少达到80%。全面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持续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继续实施“童语同音”工程,提高幼儿学前听懂会说能用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学会普通话。
三、坚持提质增效,在提升办学质量上创新突破
11.推动课堂教学全面提升质量。推动落实全盟教育系统“精细化管理”和“教学常规落实”两个专项行动。加强课堂教学,抓好教师的课前备课、课中讲课、课后反思,着重激发教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切实解决学校内、课堂内教不到位的问题。加强课堂教学巡查,及时通报结果,并纳入优秀教师考评。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将以班级为单位的分层教学与以学科成绩为标准的分层教学有机结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方案,精准施策,培育优秀学生、辅导学困生、提升临界生,保证不同层次孩子成绩的提升。加强教研员的业务能力和指导力度,盟旗两级教研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所属学校督促指导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牵头组织2次县域内联片学科集体备课活动,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
12.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启动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推进11所公办园建设任务,启动阿旗、东苏旗、西苏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县级自评和盟级初核工作,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回头看和科学保教抽查核查工作,修订《锡林郭勒盟民办幼儿园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大力推广“安吉游戏”,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力争创建自治区级“安吉游戏”推广试验区及幼小衔接示范区6个、试点园30个,积极创建盟级“安吉游戏”推广试验区、幼小衔接示范区和试点园建设。扎实做好学前教育各类项目建设及申报工作。
13.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导镶黄旗通过国家督导评估。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专题学习,积极推进落实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改革。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成果,持续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学籍日常监管,落实好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长效机制,加大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人籍分离等违规行为清查力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深入推进自治区统一中考命题工作,推动考学有效衔接。
14.促进普高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到2025年支持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办好1所优质普通高中,形成一批课程特色明显、布局合理、充分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充分利用农村牧区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充分发挥自治区示范高中的引领作用,借助师大附中在我盟设立分校的有利契机,加强与师大附中的合作办学,辐射带动全盟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制定锡盟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案,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行为。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全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
15.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加大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双高双优”“提质培优”项目建设和“1+X”考试工作。发挥“锡林郭勒职业教育集团”平台作用,召开年会,总结经验拓展新的合作领域,不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升学、就业为导向,加强骨干特色专业和专业群建设,长短结合、减少类同,积极开设前沿专业,坚决调整夕阳专业,推进自治区级示范学校、县域标准化学校创建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深化京锡合作,持续加强与昌平职业学校的合作,双师比例提高到62%。完成在我盟举办的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各项任务,鼓励城镇、农村牧区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初中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力度,职普招生比例保持在3.6:6.4。积极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办好全民终身学习周,联合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等活动,积极引导老年人健康生活,使终身教育理念深入人心。
16.推动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加强与残联部门的联动,以旗县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机制,落实“一人一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适宜的教育。探索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工作,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发展。
四、坚持人才培养,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创新突破
17.加强队伍补充储备。完成409名中小学教师招聘、考察、入编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等院校毕业生比例。加大教研员队伍建设,公开选聘,分科排序,重点先抓主科教研员配备,可弹性聘请一批退休名师、名校长。选聘一批一线教师作为兼职教研员,发挥其经验丰富、熟悉情况等优势。完善中小学校长人才遴选储备工作,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储备库,老中青结合,推进校长队伍梯次建设。按照教育厅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积极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18.提升队伍整体素养。依托国培、区培平台和“京蒙教育协作”、区内外师范类高校资源,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三科统编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相关学科培训计划。组建宣讲团,开展第二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员培训。完善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建设体系,启动“领航校长”“卓越教师”和“双百培育”工程,遴选培养自治区级“领航校长”“卓越教师”和盟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评选盟级名师、名校长,搭建中小学教师、校长专业成长平台,积极开展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19.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强师德、铸师魂”等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督导检查,解决师德失范等问题。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和各类专项表彰评审工作,加大师德师风正面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建立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五、坚持深化改革,在破解发展难题上创新突破
20.发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作用。推动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分工、工作安排清单和具体举措清单,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试点,在苏尼特右旗开展小学、初中试点,在盟直属学校开展高中试点,在多伦县开展职业学校试点工作。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持续抓好各地各学校承担的评价制度改革试点项目,盟旗两级教服中心和教育局有关科室加强统筹指导,做好典型征集推广等工作。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面向学校着重评价办学质量,面向教师着重评价教学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科学的育人评价模式、教育评价方式和管理评价机制。
2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宪法、民法典、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守法。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建设。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各中小学按照要求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切实发挥其作用,共同推进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
22.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督政”方面,将“双减”“五项管理”、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学校办学质量、教师待遇保障、幼儿园编制核定、经费使用管理等纳入旗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旗县市(区)政府教督委加大对本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的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评价各项工作。“督学”方面,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督导监管,确保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各旗县市(区)中小学办学质量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问责。对于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23.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新高一年级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盟教育局组织开展高中教材11个科目的选用工作。各地严格对标对表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按照“3+1+2”高考模式,提前谋划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组建工作专班,专项部署、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教师缺口测算补充、专职教研员配齐配强、硬件条件配备等相关工作,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24.推进“双减”走深走实。坚持校外治理与校内体质联动,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并进,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教育综合执法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资金、账户监管,加大隐形变异查处力度,防止“打擦边球”。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提升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作业设计方面,坚持做好“压总量、控时间”,注重“调结构、提质量”。课后服务方面,实现“四个全覆盖”(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有需要的学生、工作日),注重“上水平、强保障”。进一步挖掘学校校内潜力,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社会资源,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和有效性。进一步巩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逐旗逐校落实到位。推动实施“弹性上下班”制度,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
25.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等条例文件要求,持续推行“一网办、掌上办”等政务服务改革任务,提升政务服务和业务协同能力,提高全程网上办事比率和承诺时限压缩比率,确保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不用跑就能办”。加强对学校教育装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助推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六、坚持教育公平,在增强保障能力上创新突破
26.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认真落实旗县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切实保障教育各类经费需求。各类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内容、范围、时间、要求进行列支,决不能出现资金挪用情况。依法依规加强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严守财务安全底线。盟教育局对各地教育专项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统计和通报。
27.加快推进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全力推进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执行进度,落实项目旗县属地主体责任,强化项目管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项目推进组,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盯办前期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如期完成年内建设任务。盟教育局适时通报各地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深入项目旗县,对规划执行、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组织不力、推动乏力、进度缓慢的地区,调整下一年度项目或核减资金。
28.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资助台账,分层分类做好学生资助。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服务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足额补齐并发放配套资金,形成全链条支持乡村振兴格局。
29.推进教育信息化提质升级。搭建全盟教育服务平台基础层,积极构建“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教学环境,开通教育专网,普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评价方式。完成12所自治区级“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构建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信息收集,精准分析学情,促进差异化、交互性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有计划推进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创客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建设数字化实验室,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十四五”期间,力争每个普通高中都建设数字化实验室。初中学校实验开出率达到并保持100%,逐步实现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实施全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更新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30.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守安全底线,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应急机制和防范体系建设,健全安全制度,常态化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周边环境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宿舍住宿安全以及消防、用电用水、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针对校园欺凌、涉校违法犯罪、学生心理健康、虚拟货币“挖矿”等关键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研判处置。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落实和完成时限,除新建(改扩建)以外的,其他未验收的消防工程2022年底前必须完成验收,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继续推进考场内视频监控数字化高清升级改造,实现各项教育考试人脸验证入场全覆盖。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从严从紧科学精准扎实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确保师生生命健康。
31.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支部学习,加强机关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大力弘扬精细深实的作风,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面对困难问题不推诿、不扯皮,逐项推进、逐项解决、逐件落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底线思维,坚守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安全防线。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提高办理满意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创建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