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9-9/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 ||
概述: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2-05 20:29:49 | 公开日期:2024-02-05 20:29:4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科)局、盟直各学校,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
现将《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4年2月5日
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内教发〔2023〕1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盟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完善普通高中“五育并举”机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核心素养,确保普通高中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和育人质量提升,确保普通高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合格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核。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
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以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内容的要求为依据,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适当兼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情况,确保课程教学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学生达到课程规定的目标要求,促进学生全部完成国家规定的相关必修课程的学习。
(二)坚持统筹兼顾。遵循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相
关学科教育规律,科学设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充分体现课程性质,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查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纸笔考试与实践操作考试相结合。通过改革考试内容与方式,有效促进课程实施与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探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考试方式,提升考试的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设计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从教学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全部为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成部分,考试成绩作为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四、考试对象
我盟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正式实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往届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考试科目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二)时间安排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考试时间2022级安排在第四学期(高二下学期),2023级开始安排在第三学期(高二上学期),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第五学期(高三上学期),具体时间以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六、考试内容和方式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和2020 年修订)必修模块的内容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为依据。
考试将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的过程性评价由各高中校在平常教学中进行考核。
体育与健康科目终结性评价在各地教育局的领导下由高中校统一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终结性评价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理科实验考试采取实验操作形式,实行全盟统考,各地教育局的领导下由高中校统一组织实施。
七、命题及评卷
根据工作需要,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合格性考试各科目的命题专家库。
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负责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科目考试命题工作。评卷工作由各高中学校负责完成。
八、成绩呈现与使用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过程性评价均为40分,终结性评价均为60分,各科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总分为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理科实验考试各科均为10分。总分为6 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格性考试的各科成绩由各旗县市(区)招生办、盟直各学校进行汇总并报至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各高中学校将考试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九、考务工作
相关学科终结性考试由盟教育局统筹,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指导各旗县市(区),组织各高中学校具体实施。
(一)考点建设
各地、各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考点设置及设施设备配备工作,确保考点、考场按标准设置,考试所用的器材和水电、通风、消防安全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数量充足,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制度健全,满足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的需要。加强对考试所需器材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止漏电等工作。
(二)考试组织
加强考务人员队伍建设。要严格把关,认真遴选责任心强、政治和业务素质高、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考试考务工作,落实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认真开展考前培训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考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确保涉考人员明确要求,认真履职。要设立和公布盟旗两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考试巡查
考试期间,组建由盟教育局、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人员组成的考试巡视检查组,对各地、各校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各旗县市(区)也组成本地巡视组,进入考点进行巡视,盟旗两级巡视密切衔接,切实做好考前、考中、考后全流程、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考试说明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旗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并指导高中校做好考生报名工作,考生报名情况等信息报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2.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不允许再次报考,对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学生参加一次补考。
3.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包括往届生)须具有锡盟户籍或曾在锡盟就读初中学校,且取得初中毕业证的社会人员参加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需向户籍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办提出考试申请,由报名地招生办统一安排考点考试。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盟教育局成立合格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在盟教育局合格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命题,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导各旗县市(区)招生办组织各高中学校实施考试。各旗县市(区),盟直各学校也要成立合格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本地区和本校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加强管理。各高中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等课程,满足学生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盟教育局、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相应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