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9-9/2022-00331 | 发文字号: 锡党发〔2021〕31号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 ||
概述: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12-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12-14 10:55: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 (区)党委、政府 (管委会),盟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2021年第47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21年12月13日
锡林郭勒盟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培根铸魂、启智润心”育人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全面育人体系;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教育领域治理水平,促进全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盟城乡基础教育布局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保公平、有质量、多样化的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区中等行列。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92%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至少3个旗县完成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7%以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育人水平全面提升,课程教学与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教、协同育人全面推进,学生获得感、教师荣誉感、家庭幸福感和社会参与感、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到2035年,总体上与全区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育结构更加优化,教育公平更加凸显,教育发展水平进入全区前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五育并举,构建全面育人体系
1.强化德育实效。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认真做好推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理念深植学生心中。加强思政课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实施“五个一批”项目(推出一批优质思政课程、培养一批优秀思政课教师、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创建一批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优秀人才)为抓手,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思政课建设,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科学定位思政课目标,引领思政课教育教学创新发展,引导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联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制度。盟旗两级党委(党工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政课建设。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结合学习和工作至少到学校讲1次思政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创建以及“书香校园”“特色大课间操”“家长学校”“道德讲堂”等特色课程创建,推动“一校一品”文化建设,到2025年全盟文明校园创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家校协同育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家庭教育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家访机制,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面对面、心连心”主题家访活动。将推动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2.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引导教师深入理解学科特点、知识结构、思想方法,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学生思维发展,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做法。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书香校园建设提升学生阅读成效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阅读活动,培养学生阅读习惯。加强实验教学和科学教育。
3.强化体育锻炼。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计划》落实清单,严格落实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体育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技能协调发展;小学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保障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每天1小时,促进小学生毕业至少掌握1项体育技能;初中阶段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初中毕业至少掌握2项以上体育技能;高中阶段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坚持职业教育体育课程设置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技术人才。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每周安排1次足球、跳绳或其他项目的特色体育课程。深入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积极开展学生参与的体育竞赛,每所学校每年开展一次运动会,每个旗县每年举办一次全旗性运动会,全盟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盟性中学生运动会。将学生体质和体育特长计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学校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运动场所与学校共管共用。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课余生活,让孩子每天抽出1小时开展体育锻炼。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每学期开展两次视力筛查,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降低0.5%以上。持续开展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工作。到2025年,将中考体育考试分值提升至80分。
4.增强美育熏陶。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落实清单,完善课程设置,学前教育阶段开好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等艺术课程,保证每周小学开设4节、初中开设2节美育课,每双周安排1节书法课,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坚持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将中小学生学习艺术类课程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艺术素质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合唱团,每周利用课余时间和零散时间举办一次合唱活动,每年举办一届全盟性中小学艺术节。开展艺术家协会、乌兰牧骑艺术家、非遗传承人等与中小学校结对活动。培育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建设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到2025年,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分值为20分。
5.加强劳动教育。制定《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落实方案,义务教育阶段每周至少开展1节劳动教育课,每月安排1天开展社会劳动实践或校园劳动服务,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帮助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学会1—2项生活技能。充分利用现有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和资源,创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到2025年,全盟劳动教育试点学校达到30所以上。
(二)聚焦内涵式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加强教材管理。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结合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22年高中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实现起始年级全覆盖。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规范选用国家指定目录教材,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统筹制定高中年级、学科年度教学建议,初中年级全面执行自治区教学建议标准。按照《自治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审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数字教材、教参和校本教材管理。研究制定全盟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使用办法。
7.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前教育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鼓励游戏课程化,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培养有益于终身发展的习惯和能力。义务教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标超前教学,改变“以讲为主”的课堂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尊重学生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避免课堂测评唯分数倾向,摒弃低效重复的题海战术。高中教育坚持学生发展为本,全面推行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实行单元整体教学设计,构建面向全体、分层教学、分类指导的课堂教学模式。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联动机制,支持锡林浩特市优质学校与旗县相对薄弱学校、县域内优质学校与农村牧区学校结对帮扶,开展送教下乡、交流学习、集体备课等活动,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8.强化教研支撑。健全完善中小学教研体系,构建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格局。以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推广等为重点,构建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形式,创新教研工作方式。组建学科研究团队,开展学科教学质量专项研究,破解制约教学质量提升瓶颈问题。建立优秀教科研成果和优秀精品课程评审制度,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中小学课堂效率。
9.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设立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建立“智慧教育”云平台,构建“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教学环境,普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2022年完成全盟“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同频互动课堂”在教研教学中的常态化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实践,持续提升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
10.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结合2022年统一中考,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加强实验教学与多学科融合教育、编程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初中学校实验开出率保持100%。推动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创客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建设数字化实验室,2025年底前,普通高中全部配备通用技术实验室,所有中小学校建成创新创客实验室和人工智能实验室。落实实验室管理规程,确保实验室规范有效安全管理。
(三)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11.学前教育方面。坚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目标,启动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调整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强农村牧区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服务点建设,保证具备条件的苏木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力争旗县所在地至少创建1所自治区级示范园,2025年自治区一类幼儿园占比达到50%以上。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和“幼小衔接”示范区、示范园建设。完善幼儿教师补充机制,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落实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到2025年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占比达到50%以上。
12.义务教育方面。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考虑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加强学位紧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保证学位供给。持续改善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软件办学水平,通过送教下乡、跟岗培养、城乡互动、校际互学等形式,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落实办学基本要求。强化控辍保学,确保适龄学生无辍学失学。在小学四年级和初中八年级开展学生学业发展质量监测,以三年为监测周期,力争学生学业表现达到并保持Ⅲ(良好)以上水平。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建立教师交流与职称评定挂钩制度,引导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
13.普通高中方面。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有序开展选课走班。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跟踪管理机制,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强化实验操作,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做好全区中考统一命题教学衔接,有针对性调整高中年级教学重点,有效衔接新高考改革。聘请高考阅卷教师进行答题指导,引导学生更好适应高考模式、掌握答题技巧,把握高考方向。研究重点高校“强基计划”等自主招生政策。支持普通高中与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培养试点。实施基础薄弱县域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每个旗县至少办好1所优质普通高中。
14.职业教育方面。以市场需求、服务产业、促进就业为导向,发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牵头成立的锡林郭勒职教集团平台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专业建设作为学校发展引擎,开设社会发展前沿专业,巩固长线专业,灵活设置短线专业,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契合度,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承担社会培训任务。支持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实施“双高双优”计划,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3+2”中高职衔接,探索“3+2+2”中高职和本科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融通”、中高职应用型专业贯通,增强职业教育竞争力。到2025年,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双师”比例达到70%。
15.特殊教育方面。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逐步建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加强锡林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建设特殊教育融合幼儿园,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充分发挥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作用,为更多残疾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优化师资配备,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和课程资源建设。
(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队伍
16.加强校长(园长)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校长(园长)任职条件和专业标准,规范选任程序,实施好校长(园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赋予校长更多办学自主权,探索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完善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并作为评级进档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实施“卓越校长(园长)培养计划”“中青年优秀校长培育工程”,到2025年,培养3—5名全区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园长)”、20—30名盟级名校长(园长)、20—30名旗县级骨干校长(园长)。注重中青年校长培养,建立后备校长人才库,储备一批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梯队结构。建立名校长引进制度,公开引进一批正高级职称、自治区特级教师、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盟市级名校长工作室领航人担任名誉校长、顾问校长、专职校长,按照“属地承担”原则,对引进的名校长给予30万元(税前)年薪,对刚性引进名校长一次性给予3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建立后备校长、新任校长、骨干校长、领航(卓越)校长分级培训体系。
1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规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和准入管理,通过核定编制控制数等方式解决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短缺问题。落实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实行中小学编制动态管理,用好中小学教师周转编制,用于提前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有序推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总量、人社部门核定岗位总量,教育部门在总量内统筹分配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的模式,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职称评聘向一线教师倾斜。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师德第一标准,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夯实新教师队伍的专业基础,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提高教育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招聘比例,建立正高级职称、自治区级特级、自治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优秀教师、教研员引进机制,按照“属地承担”原则,对招聘的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税前)以上安家补贴,对刚性引进的教师、教研员一次性给予3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探索优秀退休教师、教研员等返聘工作机制。提升全盟教师学历水平,到2025年,力争全盟幼儿园教师大学专科率、小学教师本科率、初高中教师研究生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
18.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盟旗教研机构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有条件的地区应分学段配齐专职教研员。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鼓励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一线优秀教师通过选拔进入专职教研员队伍,选聘一批熟悉学校情况、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研员。建立教研员学校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学校、课堂,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一线开展研究。在岗工作满5年的教研员,须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教科研机构进行督导评估验收的要求,教研部门高级职称职数配备比例不低于70%,对达不到要求的,探索采取提高奖励性补贴等低职高聘的措施予以解决。盟旗两级教研机构每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万元。
19.注重培养培训成效。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根据全盟教育教学实际,结合一线教师需求,制定《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计划》。利用“京蒙协作”教育培训等项目,加大选派中青年校长、环节干部、骨干教师等赴区内外先进学校挂职、跟岗锻炼和实训力度,开拓视野、增长才干。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诊断,实施教师全员提升工程,确保每年每名教师培训达到72课时。发挥名师工作室在教研教学中引领示范作用,建立新教师与骨干教师结对机制,通过师带徒、跟岗学习、课堂展示、现场指导等,助推青年教师成长。争取教育部属师范高校以及北京教委的支持和帮扶,选派一线优秀骨干教师、专家等到我盟开展专题培训支教。
20.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及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700元的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表彰奖励相关规定,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评选活动,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盟级荣誉证书。设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项岗位津贴,标准按照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执行,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出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办法》,对乡村教师给予一定生活补助,落实乡村教师周转房制度。
(五)深化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教育领域治理水平
21.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到2023年中考、2025年高考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电脑派位等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执行“阳光入学”“阳光分班”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统筹推进中考及职业教育分类招生改革,贯彻落实高考加分改革政策。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严禁高中阶段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
22.规范学校办学秩序。推进学校章程管理,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常态化开展“无证园”治理和各类幼儿园分类定级。严控面向中小学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严格学籍日常监管,加大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行为清查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双减”“五项管理”等政策措施,坚持提质减负,规范作息时间和教学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后服务补助原则上每课时不低于50元,普通高中阶段教师课后服务性补助按照学校开展的服务形式和时间予以保障。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做好校园专业保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推进学校安全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和管理水平。
23.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学校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实现标准动态调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优化教育经费结构,优先向薄弱学段、薄弱环节倾斜。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精准资助水平。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4.完善教育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幼儿园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义务教育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评价以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为重点。职业学校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基础教育工作,强化各级政府(管委会)推进基础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基础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基础教育重大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盟旗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始终坚持育人方向,统筹谋划,强化日常调度、工作督导和任务落实。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和改进全盟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考核督导。盟委、行署每年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以及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将坚持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的地区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三)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基础教育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为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础教育发展凝聚工作合力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教育部门要做好基础教育发展的规划管理和指导;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和社情舆情分析研判,增进社会共识;编制部门要做好教师编制的核定和使用管理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职称评聘、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