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 盟 教 育 局
关于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度高中阶段教育助学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锡教办发〔2008〕28号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盟直各学校:
2008-2009学年度全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暂行办法》(锡署发〔2007〕105号)要求,现就2008-2009学年度高中阶段教育助学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好高中阶段助学政策的实施
各旗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工作,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助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要本着向家长,向学生负责的态度,将这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做实做好。同时按照《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学校是落实助学政策的最基层单位,学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这项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盟直院校、旗县市(区)的各项关学校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学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2008-2009学年度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盟、旗承担比例按调整后的比例测算
根据旗县市(区)财政收入的差异和承受能力,《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暂行办法》第五章中规定的助学经费盟、旗承担比例现已调整为: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正蓝旗、多伦县按盟、旗4:6的比例承担;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按盟、旗6:4的比例承担;苏尼特右旗、乌拉盖管理区按盟、旗5:5的比例承担;太仆寺旗按盟、旗7:3的比例承担。
三、关于未纳入高中教育助学范围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生的统计工作
《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未纳入高中教育助学范围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生包括:未享受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政策,具有我盟行政区域户籍,并在我盟就读的全日制中等职业院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我盟就读的其他盟市户籍全日制中等职业院校一、二年级学生。
四、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要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工作的宣传。各旗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盟直院校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将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政策措施宣传到本地区、本学校的高中阶段学生和家长,使受助学生及家长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联系办理相关助学事宜。
五、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台帐
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旗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都要逐级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台帐,台帐要真实准确,如实反映本地区的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情况。各旗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要建立健全本地区助学工作档案。
六、按时限要求,认真填报各类表册
随文下发的各类表册是开展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旗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一定要按照《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暂行办法》(锡署发〔2007〕105号)中规定的时限要求,5月份开始,组织和指导各相关学校,按照助学金评定条件、助学金等次和标准,以及助学金申请和审核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并要层层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在此基础上,及时汇总、统计后务于7月20日前将本地区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学生花名册、统计表、申请表上报盟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对于漏报,逾期不报的不予补报。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联系电话:8217500,邮箱地址: xmzxglzx123@126.com。
附件: 1.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申请花名册
2.牧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申请花名册
3. 城镇低保家庭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申请花名册
4.未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助学范围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生花名册
5.锡林郭勒盟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6.锡林郭勒盟牧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7.锡林郭勒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8.锡林郭勒盟未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助学范围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9.2008-2009学年度锡林郭勒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申请人数统计表(表1,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