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锡安督办〔2008〕1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盟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01所,在校生14.9万人。5月初,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印发了《关于落实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锡教办发〔2008〕45号),对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了及时部署。要求各学校从校舍、设施设备安全、治安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周边环境安全、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认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学校和师生安全。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督查整治工作,有效的保证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学校校舍、设施设备安全。各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学校围墙、校舍、场所、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等办学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均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加强实验室化学药品的管理,认真落实化学药品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保证将危险化学用品、放射性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近两年各地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校舍、食堂等进行维修改造或新建,极大地改善了学生学习生活条件。各学校按有关要求配置足够的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在楼梯、配电设施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了警示标志。新建楼房楼顶都设置了避雷网和避雷针。
(二)校园治安安全。各学校均建有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健全制度并加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随便出入。凡有住宿生的学校,都实行24小时专人负责和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夜间轮流值班、巡逻检查制度。对学生离校、返校进行详细登记,全面掌握学生住校、离校情况。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晚自习有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楼道里安排专人疏散学生,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积极防范校园内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三)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建有食堂的学校(幼儿园)严格履行食堂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审检制度,认真落实食品24小时留验制度。对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销售等重要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特别严把原料进口关,凡是进入学校食堂的米、面、油、酱、醋、调味品等原料,严格履行索证制度,建立购销台账。食堂卫生坚持及时清理,做到地面、灶台、操作台、菜盆等清洁干净。各校定期对食堂以及其他生活设施进行检查,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学校周边治安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特别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网吧、影吧、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厅、不健康的音像书刊点和学校大门前两侧100米以内的各种流动摊点以及其他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影响师生健康安全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清理。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大部分地区在人车流量大的临街校园路段增设斑马线、减速带等必要的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师生通行安全畅通。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实践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地各校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之中,将学校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为对学校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学校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学生不间断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在专项行动期间,各校邀请消防官兵、派出所干警、交通民警、法制副校长等相关人员到学校为学生作关于防火防盗、火灾水灾自救、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使学生掌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基本知识和方法。同时,按照我局要求,各学校每学期都开展针对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灾害发生时的自护自救能力。另外,各学校还通过“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监护”、“致家长的一封信公开信”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指导家长履行好假期学生安全监管职责。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类学校累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23个,已整改114个,整改率92.7%。另外9个安全隐患,各地已采取措施正在整改。全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虽然近两年我盟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但城镇中小学校校舍依然不足,特别是学生宿舍短缺难以容纳全部住校生,部分学生在外租房居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二)网吧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场所接受未成年人进入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三)个别学校大门口流动饮食摊点的食品达不到卫生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8〕23号)要求,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力求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于校舍不足问题,将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尽快解决学生愿意住宿而学校无条件接纳的问题。对网吧接受未成年人现象和校园门口流动饮食摊点问题,我们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控和整治力度。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