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全盟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精神,在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和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以及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坚决查处和纠正中小学乱收费行为,使全盟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在2008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依法规范收费行为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是强化了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盟旗两极教育行政部门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教育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初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列入各级教育部门年度责任目标的同时,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校长在中小学收费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制,并明确提出对乱收费行为严重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教育助学政策,正确引导教师、学生家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和教育助学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报纸、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助学政策和中小学收费标准、依据、收费范围等,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中小学收费和教育助学有关规定,督促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收费规定标准执行。今年春季和秋季先后两次通过“行风热线”节目,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教育助学政策,直接解答学生家长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在9月初开学,在锡林郭勒盟科教专刊刊登了《落实教育助学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问答》,全面解答了中小学助学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情况和今年秋季教育收费执行标准和有关要求等。
三是通过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中小学教师宣传收费政策和有关规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了师德考核制度,把师德师风作为职务评定、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师德师风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现象。
四是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主要内容,制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包旗县、包学校的联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全盟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在盟、旗两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系会议七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继续实行了春秋两季开学收费检查制度。今年上半年,盟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工商局、文体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部分旗县市2008年春季教育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后,对各地义务教育阶段保障经费的落实情况和违规收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清退补课费、辅导费、书本费等7.4万元。
目前,全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除收取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和伙食费外,取消了其它所有收费项目。同时,加强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了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了“三限”政策。收费管理方面,学校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教育助学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七部门结合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和高中教育阶段教育助学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拨付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旗县和学校进行及时纠正,对违规操作情况及时通报(今年上半年对锡林浩特市的落实保障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二是狠抓了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首先,盟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次安排检查的时候,统一印制《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办法》和《教育助学政策执行标准》(包括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内容和补助标准)、《中小学收费标准》等,让检查组的每一位成员,详细了解掌握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内容、标准和收费标准以及检查的具体办法。其次,在具体检查的时候,实地查看当地财政局、教育局、学校三个环节上的财会账目,核实资金到位情况,核对学生数和花名册。同时,认真检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情况,详细核对发放花名册。根据调查了解,多数旗县在规范保障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和高中教育阶段受助学生发放助学资金,不但有学生和家长签字,还附有家长联系电话,严格禁止学校挪用和滞留助学资金,并给监督检查、核实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是通过监督检查,确保教育助学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在全盟所有旗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了经费保障机制。上半年,全盟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5261万元。其中,学校公用经费(含杂费)补助资金162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88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折合为800余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补助资金946万元。在高中教育阶段教育助学方面,今年春季有19203名高中阶段学生享受了助学政策,占全盟高中阶段学生总数的60%,其中,受助的高中阶段教育牧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牧区户籍家庭高中阶段学生的94.5%,受助的高中阶段教育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农村户籍家庭高中阶段学生的86.25%,高中阶段教育城镇低保家庭受助面100%,全日制中职学生受助面100%。上半年落实资金1743万元。
总之,在落实教育助学政策和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实和完善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强化盟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和群众的监督职能,严格按规程和制度办事,坚决执行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切实解决学校公用经费短缺问题和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受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我盟有西乌旗、西苏旗、黄旗、东乌旗、东苏旗、阿巴嘎旗、白旗、二连浩特市等8个旗市经过自治区评估验收被命名为自治区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地区,并受到了表彰。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