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护苗安校”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索引号:01165959-9/2022-0034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
概述:《锡林郭勒盟“护苗安校”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2-09-1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09-19 18:54: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锡林郭勒盟“护苗安校”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我盟部分地区发生学生欺凌视频网络传播事件,引起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并将“护苗安校”工作列入盟长督办事项,盟教育局依据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教育厅《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和自治区教育厅《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起草了《锡林郭勒盟“护苗安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29日,按照行署专题会议要求,对《若干措施》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9月12日,张怡常务副盟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9月15日,罗青盟长主持召开的行署2022年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6日,以行署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10条,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一)按照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每年行署分管教育、公安工作的副盟长分别与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
(二)建立“四级包联”特殊困难学生机制,开展关心关爱帮扶工作。
(三)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关心帮助解决特殊困难学生诉求。
(四)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考评”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全面开展教师“面对面、心贴心”主题家访活动,将家访工作纳入教师考核。
(五)建立“互助小组”或“班级安全监察队”,通过学生互助和团(队)干部作用,及时掌握重点学生动态,有针对性开展预防教育工作。
(六)强化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强化学生校内手机管理,签订家长监护告知书,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履行监护和教育责任。
(七)多部门联动组织普法宣传,组建法治副校长队伍,加强“警校合作”,通过“以案说法”,实现精准高质普法供给。
(八)健全“护学岗”机制,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一校一警”制度,分点位、按时段常态化开展“护学”。
(九)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十)加强涉教育舆情监控,对不当言论及时封控,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