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
索引号:01165959-9/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
概述:《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4-02-08 20:42:28 | 公开日期:2024-02-08 20:42:2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制发《锡林郭勒盟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锡教发〔2024〕6号),为使广大教师、考生与家长进一步了解此项考试相关政策与要求,现就方案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全部为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成部分,考试成绩作为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二、考试对象
我盟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正式实施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往届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四、考试时间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考试时间2022级安排在第四学期(高二下学期),2023级开始安排在第三学期(高二上学期),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第五学期(高三上学期),具体时间以当次考试通知为准。
五、考试内容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和2020年修订)必修模块的内容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为依据。
六、考试方式
考试将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的过程性评价由各高中校在平常教学中进行考核。
体育与健康科目终结性评价在各地教育局的领导下由高中校统一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终结性评价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理科实验考试采取实验操作形式,实行全盟统考,各地教育局的领导下由高中校统一组织实施。
七、成绩呈现与使用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过程性评价均为40分,终结性评价均为60分,各科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总分为6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理科实验考试各科均为10分。总分为6 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格性考试的各科成绩由各旗县市(区)招生办、盟直各学校进行汇总并报至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各高中学校将考试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各科具体要求详见正文附件,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旗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并指导高中校做好考生报名工作,考生报名情况等信息报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2.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不允许再次报考,对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学生参加一次补考。
3.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包括往届生)须具有锡盟户籍或曾在锡盟就读初中学校,且取得初中毕业证的社会人员参加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需向户籍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办提出考试申请,由报名地招生办统一安排考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