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教育局2016年1-12月份月工作安排 | |||
索引号:01165959-9/2016-0012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 | ||
概述:盟教育局2016年1-12月份月工作安排 | |||
成文日期:2016-10-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16-10-27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盟教育局2016年1-12月份月工作安排
一月份
1.汇总并研究2015年中小学精细化管理评估情况,印发《关于对2015年中小学精细化管理评估情况的通报》。
2.起草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3.组织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报送“民办幼儿园自治区资金补助项目”的基础材料。
4.召开全盟民俗教材审查会议。
5.在中央民院举办专场招聘会,为盟直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完成局机关、盟直学校、二级单位年终考核工作。
6.全盟教育经费统计汇总;参加全区教育经费统计汇总。
7.制定2016年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将培训计划征求旗县市区教科局意见。
8.报教育厅2017年“国培计划”旗县。
9.下发校园足球文化展示活动通知,各旗县市区上报文化展示作品。
10.完成2015年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验印、证书发放等工作。
11.上报教育厅2015年度锡盟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及2015年度锡盟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九项统计表。
12.全面总结2015年各项工作,接受盟考核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年终考核,上报各项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13.全面总结2015学校安全工作,制订2016年工作要点。
14.部署学期末、春节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重点做好防冰冻、防煤气中毒、防火灾、防烟花爆竹炸伤、防交通安全事故及食品卫生安全等。落实节假日期间学校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15.向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上报我盟2015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及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值班工作落实情况。
16.组织参加全区禁毒师资示范培训。参加全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拟写会议报告材料。
17.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18.完善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26所课改试点学校。
19.制定同频互动课堂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提交采购计划。
20.为美术类考生发放座位通知单,参加全区美术、音乐类统考。为外地就读考生安排照相、确认信息。向旗县市部署核查报名中存在问题的考生资格。
21.领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2.进行成人高校招生补录前的准备工作。
23.总结上年度工作,整理上一年度数据。
24.做好年终财务决算;总结2015年全盟助学工作;预拨2016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5.开展对2016年全盟落实“三个增长”的专项督导工作。重点检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办学条件均衡。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以城乡统一的硬件配置,保障办学条件均衡。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并加大其使用效率的督导检查,使城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指导各旗县市区做好财务统计,确保“三个增长”落实到位。开展对正镶白旗、苏尼特左旗、正蓝旗、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及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的指导工作。
二月份
1.汇总起草我盟基础教育2015年年度发展报告,经局务会议审定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2.组织开展盟级、自治区级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3.着手起草“关于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及办法的初步方案”。
4.成立盟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建立有关学科教科书选用专家库,做好教科书选用、更换版本的有关工作。
5.督促锡市教育局(楚古兰幼儿园、额尔敦幼儿园、白音锡勒幼儿园)、多伦县教育局(多伦县西城区幼儿园)做好续建幼儿园的建设时间表。
6.审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科书到位情况,并将审核数据及时报自治区教育厅。
7.草拟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方案。
8.准备《全区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迎检档案。
9.下发推进旗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10.全盟教育经费统计汇总;参加全区教育经费统计汇总。
11.准备《全区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迎检档案。
12.修改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计划,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
13.2015年/2006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4.2015年/2007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5.制定“京锡合作”教师跟岗培训计划。
16.各旗县市区上报足球特色学校创评表,下发校园足球“盟长杯”竞赛规程。
17.做好太、白两旗三类城市评估验收和第七批盟级示范校(3所)评估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18.下发2015年度我盟中小学校教师语言文字学术论文获奖证书。
19.制定印发局党委2016年党委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盟教育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督促各地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整改。
21.开学前组织各地开展工作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校舍、食堂、饮用水、宿舍、门卫、体育器材、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器材等。
22.通过“学校安保综合治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在开学前联合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
23.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24.考察课堂教学改革先进地区和学校。
25.同频互动课堂监管平台建设的招标采购、完成。
26.学习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业务知识。
27.全盟五年制高职、初中升高中考试、初二结业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28.成招科业务培训。
29.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
30.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免作业本费和特困家庭学习用品补助以及三类残疾寄宿生生活补助;下达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资金;举办全盟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第二阶段建设暨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应用培训班。
31.指导2016年达标旗县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开展档案建设。检查各地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指导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旗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各项要求,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认真自评。填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表。部署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定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旗县巩固提高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三月份
1.督查了解各地中小学开学情况。
2.制定《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3.安排部署2016年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工作。
4.督促锡市教育局、多伦县教育局做好4所续建幼儿园的复工准备工作。
5.春季招生、选拔参加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选手。
6.完成对幼儿园到初三年级的民俗教育教材(试行)审核、出版和发行工作。各民族学校从3月份开始使用本教材。
7.组织举办民族文化传承教育专任教师培训。
8.组织部分民族学校校长赴蒙古国进行访学交流。
9.完成盟直学校、二级单位年终考核工作;完成处级委托考核单位和局机关、学校、二级单位年终考核备案工作。会同盟编办、人社局到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为盟直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制定盟直学校、二级单位2015年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
10.落实保障机制各类经费,协调财政下达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各类经费。对2015年创建标准化学校进行验收。
11.完成对幼儿园到初三年级的民俗教育教材(试行)审核、出版和发行工作。各民族学校从3月份开始使用本教材。
12.组织举办民族文化传承教育专任教师培训。
13.组织部分民族学校校长赴蒙古国进行访学交流。
14.2015年/2008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5.2015年/2009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6.2015年/2010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7.评选全盟名教师工作。
18.各旗县开展高中组“旗长杯”比赛,认定盟级以上足球特色学校,举办高中组“盟长杯”决赛。
19.中、下旬对太旗和白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20.对创建中的3所盟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评估认定、颁牌。
21.深入落实局党委“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工作。
22.布置下达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
23.着手准备拟写全盟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
24.开展普法和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
25.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第一课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配和教育厅安全处开展“安全教育万里行”活动。
26.组织各地开展学期初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整改。
27.开展重点地区、学校安全专项督查。
28.参加自治区食品安全及保险培训班。配合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定级活动。
29.开展26所课改试点学校课改宣传动员工作。
30.分期分批组织一批试点学校教师、教研员到课改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31.分期分批组织一批试点学校教师、教研员到课改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32.同频互动课堂监管平台正式开通使用。
33.调研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建设“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基本情况,制定任务目标,下发推进方案。
34.认真做好高考前期准备工作,上报高水平运动员证明材料,组织考生体检,做好报名资格核查工作。
35.全盟五年制高职、初中升高中、初三结业考试报名。印制中考各种表册。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
36.考试中心业务培训,参加全区招生工作会议。
37.受理免考申请,上传免考资料。
38.统计、汇总、测算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补助资金;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工作。
39.聘任新一届盟级督学,开展对旗县市督导主任和新聘任督学进行培训。指导2016年自评合格的旗县,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盟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县”督导评估。
四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统计汇总各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2016年秋季学期教科书需求数量,分别报送给自治区教育厅、盟助学中心。
3.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强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督促各旗县市(区)严格执行。
4.督促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报送2016年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5.安排部署中职对口升学技能考核工作。
6.大力加强民族学校、幼儿园均衡发展,标准化建设和精品学校创建工作,对6所民族教育精品学校进行前期督查。
7.举办一期行政干部培训班(组织全盟教育系统人事干部培训、考察工作,拟到区内外发达地区学习校长职级制改革、校长教师交流、名师动态管理、名校长、名师工作室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审核并上报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开展以随堂讲一节高效观摩课的方式对往届教学能手进行复评,同时开展春季支教活动。
8.对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全面改薄”、“创建标准化学校工程”、新建锡盟蒙古族高级中学等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开工情况进行督查。
9.大力加强民族学校、幼儿园均衡发展,标准化建设和精品学校创建工作,对6所民族教育精品学校进行前期督查。
10.筹备校长尖端培训工作,遴选中小学校长尖端培训学员,确定校长尖端培训学员名单
11.2015年/2011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2.2015年/2012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3.2015年/2013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4.“京锡合作”教师跟岗培训第一期。
15.英语教师海外培训,下发推荐选拔学员的通知,选拔考试,确定参训人员。
16.确定名教师人员名单。
17.各旗县开展初中组“旗长杯”比赛,举办初中组“盟长杯”决赛,参加初中组“主席杯“决赛。
18.汇总整理对太、白两旗三类城市进行评估认定的意见及有关材料,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汉语委备案。
19.做好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全区第四届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队选拔和集训工作。
20.对我盟2015年推荐、申报的3所自治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21.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年审工作。
22.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和教育助学资金、教师“六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检查。
23.对全盟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情况进行调研。督促抓好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24.开展对直属单位、局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检查。
25.做好2016年上半年成人考试的巡视工作。
26.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7.组织学校开展紧急疏散演练。
28.开展“五一”假日安全教育。
29.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30.分期分批组织一批试点学校教师、教研员到课改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32.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汇总建设进度。
33.参加全区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下载全部考生的报名信息,设置考场。上报考生报名资格核查结果。
34.初中升高中报名汇总、初二结业考试报名汇总。领取教师资格考试试卷,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35.考试中心业务培训学习。
36.自考考前准备,组织上半年自考工作。
37.召开全盟助学工作会议。
38.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各项要求,审查核实旗县市申报材料。指导各旗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开展对二连浩特市、东苏旗,进行盟级复评。
五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督促指导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对公办幼儿园进行等级评估工作。
3.组织指导四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普通高中招生特长生术科测试工作。
4.组织举办2016年第一期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题培训班。
5.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和招生宣传活动。
6.组织部分学校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民族特色专业师生作品展示活动。
7.加强民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鼓励全盟民族学校开展双语(蒙语和汉语)演讲比赛,诗朗诵比赛、课本剧、读书心得评比等教学活动。
8.对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全面改薄”、“创建标准化学校工程”、新建锡盟蒙古族高级中学等各类教育工程项目开工情况进行督查。
9.加强民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鼓励全盟民族学校开展双语(蒙语和汉语)演讲比赛,诗朗诵比赛、课本剧、读书心得评比等教学活动。
10.校长尖端培训开班。
11.2015年/2014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2.2015年/2015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进行中。
13.2015年/2016年“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结束。
14.“京锡合作”教师跟岗培训第二期
15.参加高中组“主席杯”决赛,各旗县开展小学组“旗长杯”比赛,文化活动展示作品评比
16.举办2016年度第一期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培训测试班。
17.汇总统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打印
证书。
18.协助自治区汉语委办完成第五批自治区级示范校的评估认定工作。
19.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0.做好涉嫌“高考移民”的身份核查工作。
21.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行政权力梳理工作。
22.配合体卫艺科加强对手足口病、流感、水痘、麻疹、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预防教育,做好教室、寝室、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定期消毒、清洁、通风等工作。
23.“5.12”防震减灾日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前部署“六一”儿童节各项安全工作。
24.参加教育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培训班。
25.针对天气异常多变等情况,加强对防雷、防暴雨、防山洪、防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的应对教育。
26.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27.审核试点学校课改实施方案。
28.聘请专家开展课改培训指导工作。
29.聘请专家开展课改培训指导工作。
30.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汇总建设进度。
31.参加全区招生考务会议,召开全盟考务工作会议,领送高考试题。组织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考试。
32.印制分发实验操作考查试题;实验操作考查考试;召开中考考务工作会议;办理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信息变更。
33.参加全区招生总结会及政策研讨会。
34.下半年自考报名,实践考核报名,区内外转考,英语专业听力报名。
35.指导各旗县市(区),开展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初审工作。
36.对正镶白旗、正蓝旗、锡林浩特市进行盟级复评。研究制定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和推进创新督导方法工作方案。对达标旗县市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提出督导评估申请,同时报送复查报告和旗县自评材料。
六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与盟考试中心配合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
3.组织指导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做好中小学各学段毕业生电子学籍核办工作。
4.组织开展公办幼儿园盟级评估工作。
5.做好各普通高中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
6.督促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报送《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
7.督促了解各旗县市(区)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8.民族特色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争取召开民族特色职业教育发展座谈。
9.组织民族教育考察团赴国内民族教育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
10.深入旗县市区就开展校长归口管理、校长选聘,推行职级制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并做好开展推行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的准备工作;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11.参加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议,并对旗县进行部署,对盟级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旬报、月报制度。
12.组织民族教育考察团赴国内民族教育发达地区进行考察学习。
13.“京锡合作”教师跟岗培训第三期。
14.英语教师海外培训学员在北京集中强化培训。
15.下发选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确定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16.各幼儿园开展足球趣味比赛活动,举办小学组“盟长杯”决赛,组织参加足球特色学校校长培训班。
17.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组织开展全盟中小学师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
18.对锡市4所(六中、二校、三校、九校、)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复查,实行动态管理。
19.做好高考和中考、中考判卷工作的巡视检查工作。
20.对全盟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21.组织各地学校在中国安全教育网平台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周”活动。
22.做好中考、高考学生的心理辅导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3.抽调安全股长组织开展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24.组织开展6.26禁毒宣传活动,督促各地配合禁毒部门在学校建立禁毒教育基地。
25.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26.聘请专家开展课改培训指导工作。
27.教研中心开展调研工作。
28.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汇总建设进度。
29.组织普通高校招生统考,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30.上报实验操作考查成绩;组织领送中考试题,组织中考考试,中考评卷,组织领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答卷,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1.参加全区招生工作会议,做招生准备工作。
32.受理上半年毕业生申请并进行初审。
33.深入学校宣传有关大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全盟生源地助学贷款预测工作。
34.根据盟级复查结果召开推进会。指导2016年申报旗县进行盟级复查整改工作。开展对2015年通过国家验收旗县的巩固提高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的申报工作。
七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3.专业课教师培训及选派部分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
4.举办全盟民族中小学学生民俗文化知识竞赛、师生书法比赛和蒙文正确书写比赛等,每年由各民族学校轮流举办。
5.下发做好教师节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活动的通知。
6.参加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议,并对旗县进行部署,对盟级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旬报、月报制度。
7.举办全盟民族中小学学生民俗文化知识竞赛、师生书法比赛和蒙文正确书写比赛等,每年由各民族学校轮流举办。
8.英语教师海外培训学员赴美国培训。
9.下发选拔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确定名师工作室成员。
10.组织参加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参加小学组“主席杯”决赛,参加“一带一路”足球夏令营活动。
11.举办2016年度第二期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培训测试班。
12.汇总统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打印证书。
13.完成2016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验印、证书发放工作。
14.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
十九届推普周活动的通知。
15.组织旗县教育局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调查。
16.总结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向自治区教育厅上报2016年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17.全面排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18.部署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学校、学生安全工作,集中对学生进行暑假防溺水、交通安全、防高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19.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20.深入2所试点学校交流座谈,了解试点学校学科教师情况。
21.课堂教学改革前期工作阶段性总结。
22.通报上半年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各地建设情况(完成上半年12间“同频互动课堂”的建设工作)。
23.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咨询,参加全区普通高校录取工作。
24.组织中考评卷,初中升高中划线录取,公布中考成绩,填报志愿。
25.公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6.召开全盟成人招生工作会议,部署招生报名工作。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和毕业生档案。
27.审核、评定全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并发放资助卡;指导各旗县市(区),开展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工作。
28.开展对2016年达标旗市落实盟级复查情况的督查,指导自治区督导评估迎检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工作。
八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组织指导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做好中小学各学段非毕业年级学生升级的电子学籍操作、核办等工作。
3.审定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录取新生学籍。
4.对各综合高中开设2个以上本地骨干专业开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推动有条件的中职学校新电子商务专业。
6.邀请专家教师来我盟进行教育培训交流等活动。
7.审核教师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指导各旗县市区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8.参加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议,并对旗县进行部署,对盟级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旬报、月报制度。
9.邀请专家教师来我盟进行教育培训交流等活动。
10.英语教师海外培训学员赴美国培训。
11.举办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班,完成足球特长生招生,各校开展暑期集训。
12.制定和下发全盟第19届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13.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全区第19期省测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和第五期骨干测试员培训班培训学习。
14.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全区第三届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班培训学习。
15.完成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蒙汉两种文字自评报告集、论文集、评估报告册。
16.对全盟中考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7.组织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局长、股长到乌海参观学习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制定基地建设计划。
18.利用学生放假期间,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整改。
19.部署开学前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突出做好校车、食堂、宿舍、门卫、用电设施、体育器材、消防器材的检查。
20.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21.试点学校各学科中确立学科带头人,上报各学科带头人名单。
22.制定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计划。
23.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
24.参加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统计分析录取情况。
25.五年制大专录取,公布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领取成绩单。
26.开展招生咨询宣传活动,培训报名人员,组织全盟成人高校报名、汇总工作,上报数据。
27.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和毕业生档案。
28.指导各旗县市(区),开展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初审工作。
29.做好迎接自治区督导评估检查前期准备工作。迎接自治区督导评估。指导迎检旗县做好自治区评估验收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九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组织召开全盟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工作会议。
3.组织指导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做好中小学各学段新生电子学籍录入(转录)等工作。
4.组织举办2016年第二期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题培训班。
5.举办第三届“蒙古木刻版之光”读书心得作文比赛。
6.教师节表彰。
7.进行全盟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协调财政下达盟本级、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对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进行重点督查。
8.举办第三届“蒙古木刻版之光”读书心得作文比赛。
9.校长尖端培训工作,影子培训。
10.“京锡合作”教师跟岗培训第四期。
11.英语教师海外培训跟踪回访
12.启动2016年名师工作室工作
13.各校开展“校长杯”比赛,开展16-17年高中组“旗长杯”比赛,举办16-17年高中组“盟长杯”决赛。
14.精心组织各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
15.举办2016年度第3期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培训测试班。
16.汇总统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打印证书。
17.对直属学校、直属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
18.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进军训”系列活动。
19.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教育。
20.开展学校新生入学健康档案专项检查。
21.部署中秋、国庆前后学校安全工作。
22.继续开展在校生毒品预防教育“六个一”活动。
23.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24.深入锡林浩特市、东乌旗、西乌旗6所课改试点学校开展课改指导工作。
25.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汇总建设进度。
26.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准备工作。
27.中考统计分析。
28.参加全区考务会议,制定考务工作安排意见,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29.受理自学考试免考申请,上传免考资料。
30.统计、汇总、测算、下达秋季学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助学资金。
31.开展对申请达标旗县落实自治区反馈意见的专项督导。同时指导各旗县市准备迎接国家验收工作。审核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申报材料。
十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组织开展中小学精细化管理检查评估工作。
3.组织召开全盟中小学精细化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议。
4.统计汇总各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2017年春季学期教科书需求数量,分别报送给自治区教育厅、盟助学中心。
5.组织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报送2015—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报表。
6.检查验收家庭旅游、餐饮服务、民族文化、民族手工艺品制作专业建设情况。
7.开展民俗文化教材使用情况调研和座谈会。
8.安排秋季学期全盟中小学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的回访教学工作,开展短期支教活动。
9.进行全盟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协调财政下达盟本级、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对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进行重点督查。
10.开展民俗文化教材使用情况调研和座谈会。
11.“京锡合作”教师跟岗培训第五期。
12.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
13.下发中蒙“贺力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竞赛规程,举办中蒙“贺力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组织参加D级教练员培训班。
14.对4所(二连一校、东乌一校、西乌一校、阿旗一中
)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复查,实行动态管理。
15.举办2016年度第三期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培训测试班。
16.开展2016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做好成人考试、自学考试巡视检查工作。
17.协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指导。
18.组织开展学生珍惜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9.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20.深入正蓝旗、正镶白旗、多伦县6所课改试点学校开展课改指导工作。
21.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汇总建设进度。
22.总结全年工作,统计上线、录取率等。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
2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24.领取成人高考试卷,组织全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送交成人高考试卷。
25.考前准备工作,组织下半年自学考试工作。
26.统计、汇总、测算、下达秋季学期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助学资金。
27.对符合自治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条件的进行盟级复查,向自治区报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材料。检查指导各地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为明年达标旗县做好基础工作。做好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
十一月份
1.督查了解锡林浩特市、多伦县4所续建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
2.组织举办2015年第三期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题培训班。
3.汇总统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各类短期培训情况。
4.验收6所精品学校。
5.组织盟直学校和部分旗县市区学校到区内外重点院校编制内选聘教师或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指导督促各旗县市区编制外招聘教师工作。
6.校长尖端培训工作导师指导+访学。
7.“京锡合作”教师跟岗培训第六期。
8.下发教研员培训通知。
9.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
10.考察学习校园足球,下发校园足球2017年工作方案,校园足球调研。
11.汇总统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人员的相关信息,打印
证书。
12.完成2016下半年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验印、证书发放等工作。
13.完成语言文字科研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理论总结、撰写论文、研究报告。
14.督查各地纠纷专项治理工作,上报专项治理情况报告。
15.组织开展全国消防日消防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用油和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16.进行冬季用电、防煤气中毒、防冻伤等安全教育。
17.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18.深入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右旗4所课改试点学校开展课改指导工作。
19.邀请课改专家指导工作。
20.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汇总建设进度。
21.征订《普通高小招生考试》及高考写列用书。
22.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照相。
2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参加全区成招录取工作。
24.受理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进行初审工作。
25.了解掌握旗县市(区)各类助学金落实情况。
26.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国家督导评估。迎接自治区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的评估验收。2017年达标旗县开展达标准备工作。开展国家级督导评估存在主要问题的落实情况的检查。
十二月份
1.对部分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进行学籍审核。
2.统计汇总全盟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指标。对基础教育科2016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3.总结精品学校验收情况。
4.做好盟委组织部、盟直机关党工委、盟编办、盟人社局各类统计工作;做好年底各类考核工作。
5.进行标准化学校验收工作。参加自治区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制发《全盟教育事业统计汇编》。(期间,完成自治区要求的教育工程项目、教育经费的月报、季报工作。继续争取学前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类专项资金。完成盟委、行署、自治区相关部门部署、涉及教育工程项目方面的相关工作任务。)
6.举办教研员培训
7.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
8.各学校开展冬训,组织参加自治区校园足球冬令营活动,总结全年校园足球工作
9.修订完善我盟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
10.加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纸质和电子档案建设。
11.总结2016年度工作,部署2017年度工作。
12.上报语用处2016年我盟语言文字 工作总结、2017年工作要点及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基本情况九项统计表。
13.做好全年各项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和年度考核的迎检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5.部署寒假、“元旦”、春节安全教育和学生离校返家、返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16.组织开展年末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17.积极落实教育厅和盟委行署部署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18.深入太仆寺旗2所课改试点学校开展课改指导工作。
19.课堂教学改革阶段性总结。
20.课堂教学改革阶段性总结。
21.指导督查教师教学用微机比例,师机比达到1:1.5,学生用微机比例,生机比达到11:1,优质资源班班通建设达到90%,“同频互动课堂”教室24间建设情况、汇总建设进度、通报全年各地完成情况(完成下半年12间“同频互动课堂”的建设工作)。
22.组织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23.接收、领取研究生试卷。
24.组织研究生考试,整理邮寄研究生考试答卷。
2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前准备工作。
26.组织下一年度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践考核报名,区内外转考,英语专业听力报名。
27.组织成招考生改报志愿,整理汇总有关数据。
28.总结2015年全年助学工作。
29.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国家督导反馈意见。分析我盟2017年达标旗县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上报国家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专项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