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14所学校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 | |||
索引号:01165959-9/2020-0006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 | ||
概述:锡盟14所学校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 | |||
成文日期:2021-12-0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1-12-03 21:49: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锡盟14所学校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12-03 21:49:05 浏览次数:
2021年11月30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名单,经学校申报、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推荐,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遴选,认定呼和浩特第十七中学等169所学校为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
锡盟锡林浩特市第五小学、第一中学,阿巴嘎旗蒙古族实验小学,苏尼特左旗第一小学、综合高级中学,西乌珠穆沁旗直属第一小学、第二中学,镶黄旗蒙古族中学、第一中学,太仆寺旗宝昌幼儿园、第二小学,多伦县第二小学,乌拉盖管理区蒙古族学校、第一小学等14所学校被认定为首批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学校。
近年来,锡盟注重和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加强健康教室建设管理,规范中小学教室灯光照明技术标准,把儿童青少年近视数据纳入体质健康检测项目。按照“五项管理”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各学校在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同时,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活动,结合《锡林郭勒盟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方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各地各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与健康活动,要求做好每学期两次视力检测等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我盟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逐年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