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地方课程科目新教材选用材料的通告 | |||
索引号:01165959-9/2025-00037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 信息分类:通知公告 | ||
概述: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地方课程科目新教材选用材料的通告 | |||
成文日期:2025-07-05 13:38:44 | 公开日期:2025-07-05 13:38:4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地方课程科目新教材选用材料的通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内教材〔2025〕2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锡林郭勒盟教育局拟于近期开展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地方课程科目新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用科目和范围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科目。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初中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
(二)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科目。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初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书法。
(三)范围。列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地方管理教学用书目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版本。
二、报送相关要求
(一)样书按学科分版本成套报送,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报送样书均一式6套,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的正式使用教材。请报送单位将样书按照学科自行分类包装。样书内容应当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定通过的教材一致,只注明学科、使用年级,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三)报送单位须提供教科书配套说明材料6份。说明材料包括:1.教科书市场占有率印证资料(具体使用省份和地市);2.教科书课程资源说明(教师用书、培训资源包、网络资源、电子课本等);3.教科书培训服务材料(说明培训能力、培训经验、培训承诺、跟踪服务计划及承诺等内容);4.教科书特色与适宜性说明(学科特色、难易度、学法指导、教法指导等内容)。配套说明材料不得有出版社名称、主编和编委成员名单等可能透露出版单位信息的字样或标识。
(四)报送单位须填写《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选用样书接收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原件和样书一并报送到指定地点。
(五)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11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送达,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址: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盟行署2号楼3楼302室)。
联 系 人:李昀昊、杨文丹
联系电话:0479-8263387
电子邮箱:xmjyjjjk@126.com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