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59-9/2024-00008 | 发文字号: 内教发〔2014〕112号 | ||
发文机构: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 ||
概述: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07-06 12:00:31 | 公开日期:2023-07-06 12:00:3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3-07-06 12:00:31 浏览次数: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内教发〔2014〕112号
各盟市教育(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依照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平。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