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大
-
字小
为全面落实盟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盟教育局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从两个方面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内容。从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选用干部、作风建设、纪检监察、源头治理、权力制约、主要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等7个方面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同时,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内容。在坚持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主动支持和推动局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从以下6个方面明确了纪委监督责任内容。第一,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第二,进一步完善盟直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第三,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第四,监督检查群众关心的问题;第五,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环节;第六,进一步提高教育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