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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国家、自治区高等教育助学政策的有力指导下,锡盟不断创新举措、加强管理,高等教育助学覆盖面进一步拓宽。2012年至2016年,累计落实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助学资金和贷款4.35亿元,惠及近11万人次的学生。
一是根据《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意见的通知》(内政发〔2014〕81号),按照本科一次性资助4万元,专科一次性资助3万元的标准,累计落实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1.2亿元,3381名学生受助。
二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自治区分行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字[2009]7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银监局关于完善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意见》(内财教[2016]291号)文件,累计为全盟36764人次的大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2.1亿元。盟级财政支付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贷款学生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共计1016.9万元,28234人次的在读贷款学生享受贴息。
三是根据《锡林郭勒盟禁牧区牧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累计落实禁牧区牧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助学金7152.5万元,23841人次的禁牧区牧民子女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四是按照“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要求,累计落实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项目资金和部门资助资金以及一次性资助资金等,共计2287万元,14256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学生受到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