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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度全盟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4月9日
义德日合格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分管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关于民族教育
今年3月份盟教育局结合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订下发了2010年全盟民族教育工作要点,希望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四项工作。
(一)做好民族教育政策宣传工作。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制定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族教育各项助学政策等一系列发展民族教育的文件,充分体现了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的方针,各地要切实抓好这些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盟将对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行免费教育,这一政策的实施,是在2005年以来我盟实施的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政策基础上的、力度更大和范围更广的又一惠民之举,对我盟民族教育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会对蒙语授课幼儿生源增加和普及蒙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希望各地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努力做到使这些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各地要结合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实行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努力提高蒙语授课学前教育质量,鼓励更多的蒙古族儿童学习使用母语,就读蒙语授课幼儿园,保障他们接受正规幼儿教育;要在蒙语授课初中学校进行重点宣传蒙语授课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提高蒙语授课初三毕业生升学率,使更多的蒙语授课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就读,促进蒙语授课高中学校生源稳步增加。
(二)努力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抓好民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教师培训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我盟教师培训力度是非常大的,效果也比较显著,民族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但是,我盟民族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还亟待提高,需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希望各地积极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民族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和规范新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从而努力提高民族教育整体水平。年内,盟局将组织民族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到民族教育先进地区挂职培训,组织召开全盟民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经验交流会。
二是加强民族学校“三语”教学工作。当前,地区之间的相互交流日益增多,汉语言文字和英语的使用率在不断提高,因此民族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三语”教学工作,要重视民族学校汉语文学科教师和英语学科教师的培训和教学能力的提高。为了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三语”教师教学能力,各地在培训民族学校“三语”教师时,应在本学校内、本地区民族学校间、本地区民族学校和汉授学校间进行学习交流,努力提高民族学校“三语”教师教学整体水平。
(三)做好接受民族教育发展工程督导验收工作。
根据教育厅安排,今年将对全区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进行督导验收,重点对各地加强民族学校建设、普及蒙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民族学校信息化、提高民族教育整体水平、开展资助贫困生工作等内容进行检查。各地要以民族教育发展工程督导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07〕63号)要求,抓紧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上报盟局。
(四)加强《锡林郭勒日报—教育专刊(蒙文)》办刊工作。
锡林郭勒日报教育专刊蒙文版是宣传民族教育政策、交流民族教育教学经验的重要平台。请各地按照《锡林郭勒日报—教育专版(蒙文)办刊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征稿、组稿和审稿工作,要重视稿件内容的多样性和时效性,可以将本地区民族教育所取得的成绩和教育教学经验、学生优秀作文和教师论文、心得体会等多方面内容进行组稿报道,使《教育专刊(蒙文)》成为宣传民族教育方针政策、展示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交流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弘扬优良校风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重要阵地,全力开创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民族教育宣传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盟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宣传平台和舆论支持。
二、关于助学工作
(一)实施好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免费政策。
为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盟委、行署决定从2010年秋季开始对全盟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实施免费教育,具体的实施办法待行署研究后正式下发,资金将由盟旗两级按比例承担,请各地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如实上报本地区民族(或蒙古族)幼儿园评定等级和收费标准,严格审核本地区蒙语授课幼儿人数,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免费资金将作为幼儿园的公用经费,旗县匹配资金应在盟级资金下达后一并拨付到幼儿园,不得拖延或跨学期拨付,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
(二)落实好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政策。
认真落实我盟高中阶段教育助学管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蒙语授课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办法,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助学金申请和审核程序,不得用助学券设卡限制符合招生政策的学生到户籍地以外的学校就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涉牧专业免学费工作,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发放的监督检查,杜绝出现冒领和积压现象。在助学金拨付方面,由于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来源不同,目前,每学期先行下达普通高中助学金,待中央、自治区助学经费下达后,再行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导致职业高中助学金相对于普通高中助学金下达较晚。因此,各综合高中在助学金落实过程中,要向广大师生和家长说明情况,避免一个学校内普高、职高助学金因发放时间不一致而出现学生或家长不理解的现象。同时,各地要及时落实应匹配资金,每学期务必在学校放假前将助学金足额拨付到位。
(三)开展好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上大学工作。
继续协调民政、红十字会、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工作。目前,这些部门开展的大学生助学工作普遍存在资助期限短、额度低的情况。盟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各地也要在开展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当地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
(四)积极宣传好各级各类助学政策措施。
要通过当地的新闻媒体、家长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学生所在的学校等渠道把国家、自治区和我盟的助学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使每一个家庭都能了解助学政策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使各类助学政策措施惠及到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同时,要向广大家长和师生提供政策措施咨询服务,及时向上级反映全盟助学工作的进展情况、运行效果,并借鉴助学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使全盟助学工作不断完善。
三、关于信息调研工作
去年,各地教育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信息工作力度,使得信息报送数量与质量都实现了较大突破。全年报送数量达到1416条,较上一年度增加64%;6个旗县的16条信息被盟级以上采用,较上年相比,旗县数增加了4个、被采用信息数增加了10条。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足。一是信息报送数量不足。根据《锡林郭勒盟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规定,各地教育局每年信息报送数量不少于120条,虽然与上一年度相比各地信息报送总量明显增加,但是只有6个地区达到了规定要求,5个地区的报送数量达到规定要求的70%-80%,个别旗县的报送数量不到规定数量的一半。二是信息质量不高。个别旗县甚至全年只报送无过程无措施无总结的“一句话信息”,一半以上旗县的信息采用率不到10%,信息的深度还需进一步挖掘。三是信息报送的题材和范围较窄,综合类、反映类、调研类信息数量较少。四是有些地区信息约稿不能按时完成。信息约稿的内容通常是上级部门急需了解和掌握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信息约稿既能为上级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宣传当地教育工作的有利时机,但是部分旗县接到约稿任务后不能及时上报,甚至有的稿件前后5次催稿都未能上报。希望各地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大信息编报力度,共同做好我盟教育系统的信息调研工作。
最后,请各地在信息报送时一定注意增强保密意识。从去年以来,上级有关部门对保密工作要求一再加强,各地教育部门在上报信息时一定要引起高度注意,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不能通过邮箱、传真报送,必须要通过机要部门专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