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大
-
字小
在2012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2月29日
李东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教育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教育工作简要回顾
2011年,是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区教育工作会议,启动实施了《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区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和重点发展项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做了大量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基础教育迈出了新步伐
——全面部署推进学前教育。2011年是我区推进学前教育力度最大的一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召开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与盟市人民政府(行署)签订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启动了“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和“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一年多来,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财政投入力度前所未有,我区学前教育已经开始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区超过5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达到了标准化要求。继续巩固实施将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5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政策。制定了《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实施“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改革试点”创造了条件。协调推进《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立法进程,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指导创建“双高普九”旗县,实现“双高普九”的旗县由2010年的2个增加到了5个。
——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适应新课程实施以来首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将于今年参加高考的需要,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新课程高考方案》。着眼于为学生个性化成长创造空间,起草了《自治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指导意见》,制定了《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启动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调研形成了《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实施方案》和《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实施方案》。起草了《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方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包头市作为全区素质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二)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了新进展
——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年国家和自治区共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资金4.27亿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条件有了显著改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启动实施“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改革”。出台了《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实施方案》,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名义,对各盟市人民政府(行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
——专业建设和重点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强。促进制造业、能源重化工产业、现代农牧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有9所学校被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1所学校被确定为国家优质特色项目建设学校。统筹加大招生力度,中等职业学校全年招生10.65万人。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继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鼓励职业学校开展继续教育,坚持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办学方向。
(三)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有了新提升
——推动“学分制改革”和“质量工程”的深入实施。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关于实施学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起草了《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了全区本科高校实施学分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开展了2011年度自治区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品牌专业评选工作。全区高校新增44个本科专业。指导赤峰学院和呼伦贝尔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
——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加强。按照国家新政策,我区调整后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增加了3个,达到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增加了22个,达到12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43个)。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立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和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自治区立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赤峰学院成为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建设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中药学(蒙药学)博士学位人才培养试点项目通过了专家委员会审核。
——积极推进高校科技工作。制定了《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校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关于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高校青年科技英才选拔培养办法》等政策性文件。2011年全区高校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80个,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2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6项,各级各类项目合同额达到6亿元,项目数量和经费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2011年新增71个高职高专专业。有26所高职院校的26个专业获准中央财政支持。开展了对河套大学等7所高职院校(8个办学实体)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和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完成了国家级骨干院校建设单位立项审核工作。
——高校设置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和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教育部获准备案并招生,全区高等学校总数达到47所(50个独立法人办学实体)。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投票通过,内蒙古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河套大学升格为本科高校。2011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52%,比2010年提高了4.58个百分点。
——高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指导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高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落实“德育为先”的要求,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等教育育人全过程指导意见》。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检查了9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19所高校进行了行风评议。
(四)民族教育取得了新成效
——“优先重点”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以培养蒙汉兼通的高素质人才为出发点,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配合有关部门调研起草了促进蒙古语授课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我区“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的“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获得了“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
——“双语”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了民族中小学教师和各学科“双语”教师免费培训。认真开展蒙古文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和教学课件的审查及大中专蒙古文教材的编译、审定和修订工作。完成了《蒙古文版本教学资源(第二阶段)》部分教学资源的编写、编译和设计制作。
——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和协作交流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协调区内外高校增加我区民族预科生计划、蒙古语授课招生计划及八省区蒙古语授课协作培养本科招生计划,完成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召开了八省区“第五届蒙古族幼儿园园长协作暨蒙古语言学前教育研讨会”和“蒙古族中学校长协作第23届年会”。协助制定了《2011—2015年蒙古语文授课民族教育协作规划》。
(五)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落实
——深入落实高中阶段教育“两免”政策。自治区将“推进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列为2011年为群众办“十二件实事”之一。从去年春季入学起,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蒙古语授课学生和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政策,全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2.25亿元,惠及到了54.2万名高中阶段学生。
——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将“继续强化教育保障机制工程”列为2011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这项工程包括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支持高等学校发展和改善学前教育条件等五方面内容。截至去年年底,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任务全部开工,竣工面积占三年规划面积的92%,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建设进度居全国前列。2011年,自治区共安排义务教育各类保障资金23.2亿元,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专项经费2亿元,直属高校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从2010年的当量学生生均4800元提高到2011年的5500元,高教专项补助额度从2010年的4000万元增加到201l年的800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还首次安排学前教育补助资金3000万元、民办教育补助资金2000万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1000万元。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对困难大学生提供政府救助”列为“十项民生工程”的子项目。截至去年9月1日,我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5.56%,比2010年同期增长2.37个百分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2011年面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2亿元,发放国家奖助学金3.66亿元,发放临时伙食补助资金近0.3亿元,落实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嘎查村任职补偿代偿资金500万元;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4.7亿元(不含盟市配套资金)。
(六)妥善处置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聚集事件
2011年5月锡盟两起刑事案件发生后,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迅速成立了维稳领导小组,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特别是高等学校建立了值班、例会、日报告等工作制度,紧张有序地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维稳工作。通过艰苦细致地工作,在广大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挫败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政治图谋,维护了教育系统的稳定局面。
2011年,教育系统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特殊教育、民办教育、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招生考试、教育科研工作等等,都卓有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相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协同推进的结果,是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教育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理念有待更新,应试教育倾向需要从根本上扭转;二是教育改革有待深化,一些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进一步突破;三是教育公平有待进一步推进,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成果,下功夫深入解决;四是教育投入在地区间不平衡,一些方面投入仍然不足,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紧紧抓住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期,扎实推进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当前,是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的关键期。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描绘了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指明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教育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经验告诉我们,机遇稍纵即逝。一年多来,我们在落实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起了个好头,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已经形成的良好势头,不懈怠,不动摇,不折腾,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和抓落实的强度,努力将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到2020年全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自治区进入教育和人力资源强省(区市)行列”的战略目标。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做方方面面的努力和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其中有一条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讲至关重要,那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和系统培养观念,这些观念的提出,不是凭空臆造出来的,都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实事求是地讲,一些地区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与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模式的相对陈旧落后有着直接关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内蒙古,这些都需要有大批高素质人才作支撑,而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来引导,很难培养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所以,请大家在这方面一定要多下些功夫。
二是要扎扎实实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些年我们在推进素质教育上做了很多努力,但是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紧紧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二是要坚持能力为重,强化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三是要坚持全面发展,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落实好以上要求,需要各地各高等学校采取有力措施,探索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紧紧抓住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这两大重点。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两大战略重点。推进教育强区步伐,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关键是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各地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在政策制订、经费安排等方面多向农村牧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多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倾斜,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核心任务,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把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上来。
四是要集中精力推进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9项重大改革项目,既是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也是实施规划纲要的强大动力。这9项重大改革项目中,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和公共财政投入体制改革等4个项目已经全面启动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三化三高工程”改革试点和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改革试点等4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确定,将于今年全面推开;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改革由于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面比较大,目前还在深入调研过程中。以上改革项目,有的面向中小学校,有的面向高等学校,希望各地各高等学校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努力把全区性的目标具体化为本地本校的目标,把全区性的政策细化为本地本校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抓好落实。
五是要全力以赴推进重点发展项目。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8项重点发展项目,这些项目涉及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是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这8项重点发展项目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已经启动实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也都形成了工作方案,一些工作已经开始推进,今年将陆续展开。各地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这些项目的支持力度,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明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是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改革越是深化,事业越是发展,越是要加强管理。全区教育系统要牢固树立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的理念,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科学管理。要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由传统的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直接管理向善于应用综合手段管理转变,切实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倡勤政、高效、廉洁的政风,大力提倡情系人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行风,教育领域的改革、建设、发展,重在深入规划,重在基础性工作,要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科学严谨、默默耕耘的学风,更加注重抓执行、抓落实,脚踏实地推进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梳理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抓紧修改,能够上升为法律规范的要尽快进入立法程序,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是贯彻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落实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考虑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积极推进自治区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和重点发展项目,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关于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在《2012年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工作要点》中都有体现,已经在会前印发给大家。下面,我重点强调六个方面问题。
(一)加强改进党的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十八大,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教育系统要把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作为今年首要的政治任务。
——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要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好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三是要全面落实第二十次全国高校党建会精神,抓好中央今年上半年将下发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一是要积极推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实施方案》、《初中生公民素养教育实施方案》、《高中生合格公民教育实施方案》和《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高等教育育人全过程指导意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融入社会实践全过程,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全过程,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二是要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加强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拓宽文化育人的新平台新阵地。三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普通高校建立班班配备兼职班主任工作的体系和机制。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三是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阳光治校和依法治校。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强化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保证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当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对教育系统影响明显加大,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维护安全稳定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一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分析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强化学校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社会舆情,健全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影响渗透。三是要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四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五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红十字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二)扎实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夯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
——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一是深入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健全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二是全面实施“探索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和“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国家实施的7项学前教育工程,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三是贯彻国家印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修订《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加强对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教育倾向。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集中力量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自治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到“十二五”末,全区各级财政将投入专项经费推进这项工程,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继续推进“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三是继续推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四是启动“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改革试点”。五是加强课程建设,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六是积极协调,争取年内颁布实施《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七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与盟市政府(行署)签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
——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一是继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课开发与建设指导意见》,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创造条件开设更多高质量的选修课,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二是落实《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以来首次学业水平考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制定《自治区高考改革方案》。四是落实教育部年内将下发的《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加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和盟市统筹力度。一是从自治区层面,要适应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和产业升级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宏观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培养能源化工制造业等第二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人才。特别是随着3个国家级云计算中心落户我区,该领域IT蓝领人才的培养也要及时安排。二是各盟市人民政府(行署)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体制创新,调整优化布局结构,特别是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相关行业企业参与的职教集团。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对盟市人民政府(行署)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二轮督导评估。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将把去年督导评估的结果书面反馈各盟市,希望各地按照反馈意见,针对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整改。
——突出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大力推动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办学,通过联合招生、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模式改革,设计、安排好人才培养模块,推行仿真实训教学和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和聘用兼职教师的相关制度,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自治区从2009年启动“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投入2亿元专项经费,到今年已投入8亿元,对这些经费的使用,自治区从工程实施之初就明确要求用于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不能挪作他用。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个别盟市、个别学校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再一次强调。一是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经费一定要规范操作,要严格实行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在确定设备采购目录时要多听专家和专业教师的意见,要与学校教学要求紧密结合。二是自治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及不落实配套资金的地区和项目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减少或停止拨款、撤销项目等措施。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一是制定自治区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划,全面启动自治区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对2所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的工作指导。二是加强专业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紧贴产业发展要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好的专业,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在我区的实施。三是制定并实施全区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我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赴国内外培训项目。
(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下大力气推进本科院校“学分制改革”。一是8所本科试点院校要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主辅修制,实施本科教学导师制。各本科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多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以满足学生自主选课的需要。二是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引进高水平人才,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以满足实施学分制改革的需要。三是努力创造有利于实施学分制改革的政策环境,出台学分制收费文件,逐步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
——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一是做好自治区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精品课程和品牌专业的申报评审工作。二是制定自治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规划。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高等学校都要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并在自我评估基础上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三是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工程教育、医学教育专业论证,规划建设自治区级精品开放课程。
——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一是要进一步突出特色强化优势,自治区将遴选和重点建设30个左右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力争有更多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水平。二是坚持重点学科建设与博士、硕士授予点、专业学位授权点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坚持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相统筹,增强重点学科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蒙古大学要做好“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工作。内蒙古科技大学要做好迎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国家验收工作。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要开展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和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快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广内蒙古大学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强化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大力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一是深化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教结合,用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深入推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探索做好高校和企业、科研院所资源共享,有组织地开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深度整合优质科技资源,将培育高水平学科团队、建设重点平台、承担重大项目有机结合,推进人才、平台、项目一体化进程。深入实施“草原英才”工程,启动“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和“青年科技英才培育计划”,着力培育创新团队。进一步加大创新平台投入力度,努力提升整体功能。三是大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力度。
(五)“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大力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认真组织实施“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是要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发展,注重创新提高,讲求质量效益,努力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二是要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2011—2020年)》,精心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各盟市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并细化工作措施,高质量实现蒙汉兼通高素质人才培养的目标。四是要重视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我区60多年来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总结好、坚持好、发展好,把我区未来10年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和相关政策、工作措施规划清楚,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未雨绸缪,有所谋划。
——全力推进“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一是要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对各阶段目标任务做好分解工作,对各层次办学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特色化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等一系列工作做好规划,如期完成任务。二是各盟市要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在本地区的标准化建设、均衡化发展等方面处于先进水平。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落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对普通高中“双语”教育寄宿制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的相关政策,协调制定支持学前“双语”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制定提高民族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优化“双语”师资队伍结构、促进蒙汉兼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二是要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将要出台的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意见,在全区营造促进民族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强化保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协调落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相关政策。到2012年实现4%,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现4%是全国综合指标,落实到我区是要在2012年实现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14%的目标。去年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主席办公会议决定,今年要确保实现14%的目标,同时决定从全区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计提教育资金,决定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列入财政综合预算并与一般预算安排的教育资金统筹使用。在当前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的情况下制定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决心。自治区已经将14%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了各盟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协调,确保足额安排到位。
——积极落实高中阶段教育“两免”政策。实施高中阶段教育“两免”政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在去年的基础上,自治区决定今年面向高中阶段所有学生,全面实施“两免”政策,有82万高中阶段学生将从中获益。今年全区将投入20亿元推进这项工作,其中自治区本级承担12.4亿。请各地本着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国家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进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区前三年工程建设任务已经基本结束。今天下午,自治区将召开会议,部署启动2012—2015年建设任务。希望各地按照自治区总体规划,高质量地完成好后四年建设任务。
——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自治区将印发《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引导教师进一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教辅材料的清理和规范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联合印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的八条规定》,努力缓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坚决查处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行为。四是按照“两个全部纳入”的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同志们,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务求实效,认真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以教育改革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