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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全区各级机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2023〕37号)精神,近日,太仆寺旗教育局立足实际,组织开展农牧民、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为提升农牧民、青壮年劳动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常态化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由太仆寺旗宝昌第一中学语文教师杨丽主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广普通话的意义、普通话水平语音知识及提升训练等内容进行讲解,这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为学员们打开一扇全新的语言之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培训学员学习热情高涨,积极参与拼读练习,努力纠正生活中经常出错的读音,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次农牧民、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共90余人参加,通过培训,农牧民、青壮年劳动力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运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太仆寺旗将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学习力度,落实好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工作任务。
来源:太仆寺旗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