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 互动交流 >  公众留言
来信回复情况
来信主题: 关于查处锡林郭勒盟90年代末”教育领域“冒名顶替”上学与“工作顶替”未安置大中专技校毕业生问题,有效维护党员工作权利 来信时间: 2020-07-08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锡盟教育局 :你们好! 近期网上热议山东省多起“冒名顶替”事件,这类腐败从全国范围来看,绝不是个案,教育部、山东省表态,及时回应,展现出不回避、不推诿、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坚定态度。各种顶替毁了农村青年一辈子,斩断底层百姓努力向上的人生同道,我个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身份被剥夺20年,没有任何说话。 一个人诚信,可以立足。一个政府诚信,可以取信于民。诚信是各种事业成功的根基与基础。锡盟教育局在处理全区“并轨前”大中专生遗留问题中长期存不讲诚信,具体表现是:内蒙古在2017年对工作被顶替的“并轨前”大中专毕业生,通过人社厅、教育厅,信访局联合下达文件、通过内蒙古电视台向全区人民群众广泛报道、通过前党委副书记李佳坦诚认错表态,要在2018年4月10日前解决问题,结果还是失信。 一、国家与自治区相关政策 1、国家教委与国家计委,教职【1997】10号,摘要-【积极推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1998年全国大部分省份都要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到2000年,全国基本实现新旧制度的并轨。】 2、内政发【1997】34号,摘要—【毕业生就业的基本原则,(一)应届国家任务毕业生仍由政府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应届定向毕业生原则上仍实行定向分配;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国家计划内的自费毕业生自主择业。】 3、内政发【1998】44号,摘要—【从1998年起,自治区直属和盟市所属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师范),全部实行招生并轨改革。其范围适用于1998年及以后入学的新生,原来已在校的学生仍执行原规定。】 4、内人社报【2017】13号,摘要-【把“并轨前”前学生划分“三类人员”,要求各盟市要坚持原有政策与现行政策衔接统一原则,依据原招生就业政策以及现行机关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多管齐下,统合施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问题。】 当年国家教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写的很清楚,“并轨前”入学的国家任务生仍由政府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2017年自治区再次下文肯定,明确提到要求属地拿出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去安置。 三、中央与地方领导讲话 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关于信访谈话精神—“深刻指出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关系,要求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并轨前”中专生要求属地落实国家原有政策,属于合理诉求,属于总书记提出的合理诉求问题解决到位的指示精神。 2、李佳副书记在2017年谈到:“实事求是的讲,当时国家政策很明确,是我们没有落实,是我们失信了,很多人,从青春年少,风华正茂,一直等到现在,没有结果”。 四、各盟市近年安置事实 乌盟在2013年对97年以前入学中专生,全部纳入事业编范围安置。 通辽在2018年对97年以前入学中专生,全部以同工同酬方式落实安置。 锡盟在2013年对97年以前入学中专生,要求各旗县拿出少量事业编解决中专生就业问题,各旗县拿出不同数量事业编制安置中专生。 五、建议成立工作组 请锡盟教育局与纪委监委联合成立工作组,彻查非法获取高校入学资格问题,彻查学生毕业编制违法使用问题,以期查明如下结果: 1、查处通过“冒名顶替”、“工作顶替”方式进入基层的当事人,处罚参考山东省,双开处理; 2、查处职能单位公职人员的犯罪证据,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3、对受害者学生,出台相应补救政策,依据国家原有政策,落实工作; 以自查向破坏高考公平的“蛀虫”亮剑,向破坏国家安置大中专生政策“假干部”开刀,主动查处,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捍卫法治社会底线,体现地方政府和信访部门应有的作为与担当。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锡盟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20-07-08
回复内容: 您反映的“并轨”前未安置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盟教育局已予以书面答复。其余不属于教育部门答复范围,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