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您好!经向相关学校核实情况,给予您如下答复。
一、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小、落细、落实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工作,解决学生到校时间过早、睡眠时间不足、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内教发〔2018〕16号)、《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内教发〔2018〕18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各地学校办学行为。
二、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1.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全区小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初中生不得早于7:50,高中生不得早于7:30;小学生下午离校时间不得晚于17:30,初中生不得晚于18:00,高中生不得晚于18:30。严禁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小学、初中和高中的走读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2.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学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教学时间为37周,假期13周,机动时间2周。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假期10-11周,机动时间1-2周。任何学校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开学、放假。寄宿制中小学要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完成教学任务,严禁周六、日安排学生上课,可在周六安排学生开展社团活动、文体活动等。
该学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请家长予以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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